本報記者 謝聞麒
股市每輪調整一般都伴隨著“救市”的呼聲。業內人士指出,根深蒂固的“救市”觀念不利於股市健康發展,加強制度建設的“治市”方是市場穩定健康發展的正途。
在近期市場調整過程中,市場傳言的、各種版本的“救市”政策並沒有出臺,緊鑼密鼓地推出的是一系列有關市場基礎性制度建設的政策措施。比如,6月13日公佈立案查處中捷股份、九發股份違法佔用上市公司資金案,這是刑法修正案(六)實施後涉及此類犯罪的第一案;6月15日宣佈全面開展證券業和資本市場對外開放評估;6月27日公佈調整證券公司凈資本和風險資本計算的規定;7月4日發佈《上市公司並購重組財務顧問業務管理辦法》,邁出上市公司並購重組市場化監管步伐……
由此不難看出,監管部門在不斷加快治市步伐──通過加強體制機制改革和市場監管來促進股市穩定健康發展,而非有些人所希望的“救市”──直接出臺行政措施刺激股指上行。
業內專家稱,按照“救市論”的邏輯,應該禁止大小非減持。如果實施這樣的措施,大小非支付對價獲取的流通權利將被無端剝奪,這不僅于法于理無據,而且更嚴重的是會造成監管者的背信,給資本市場帶來更大傷害。又如,“救市論”主張的暫停再融資,倘如此,資本市場的基本功能將殘缺,“休克”療法無異飲鴆止渴。如今,市場化是資本市場改革發展的主導路徑。監管部門也屢屢表示,推出再融資議案是上市公司的自主行為,投資者可以充分發揮市場約束作用,對上市公司的再融資做出取捨。證監會主席尚福林曾表示,要為IPO和上市公司再融資的審核制度從核準制向註冊制過渡創造條件。
誠如華生教授所言,“中國的證券市場是一個新興加轉軌的市場。這就決定了既不能用簡單的救市政策去強化市場和投資人的政策依賴,又不能簡單地推卸政府促進市場平穩健康轉軌的責任。”
毋庸置疑,單純為托高股指而採取行政措施的“救”容易産生負面作用,回到“政策市”的老路。只有不斷夯實市場基礎性制度的“治”,才能推進資本市場更加平穩健康地發展。
責編:韓文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