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首頁|搜視|直播|點播|新聞|體育|娛樂|經濟|房産|家居|論壇| 訪談|博客|星播客|網尚文摘

首頁 > 經濟頻道 > 證券 > 正文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

印花稅率調整應告別一刀切做法

 

CCTV.com  2008年03月04日 07:32  來源:上海證券報  
[內容速覽]  縱觀印花稅率的幾次調整,基本上採取的都是一刀切的做法,即調整是面向所有投資者的,這種看似公平的做法實際上不利於對投資者交易行為的影響。結合中國的具體情況,我認為,印花稅率可按如下大致框架進行調整:   印花稅率的調整,應以倡導長期投資,抑制短期投機為導向。

  由民建中央提交的《關於完善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稅收政策》提出,建立以交易行為稅和收益所得稅為雙主體的複合型稅制,稅制要覆蓋整個資本市場以及全部證券投資品種,在完善證券交易印花稅方面,提案提出,應設計差別比例稅率,如對交易額的大小和持有時間的長短區別對待,保護中小投資者和

  鼓勵中長線投資。筆者深以為然。  

  一刀切做法不可取

  為了抑制投機,一些研究者建議上調印花稅稅率,以增加投資者的交易成本,從而降低股市的活躍程度,抑制市場過度投機行為,但是,實踐證明這一調整並未達到預期目的。為什麼?縱觀印花稅率的幾次調整,基本上採取的都是一刀切的做法,即調整是面向所有投資者的,這種看似公平的做法實際上不利於對投資者交易行為的影響。這是因為:

  其一,在資本市場,機構投資者與中小投資者的投資行為本身就是有著很大區別的,機構投資者作為市場的“穩定器”,他們更應該堅持價值投資,應該以中長期投資為主。但是,由於機構投資者與中小投資者的印花稅率一樣,導致機構投資者的投資偏好向投機行為傾斜。例如,2006年,多數基金年換手率在300%到800%,在2007年投機偏好更為嚴重,2007年上半年基金平均換手率就達到了236%,有的基金在2007年上半年換手率就高達358.02%,折合年週轉率超過600%,有的基金持倉時間甚至只有一天,一天后就拋售所持股票換新股票,或換價位賺取差價。機構投資者的投機行為是助長股市投機性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因為它們是中小投資者的表率,它們的投資行為對中小投資者的影響是立竿見影的。基於這個原因,我認為,對於機構投資者與中小投資者在印花稅率方面,應該區別對待。

  其二,過去的六次印花稅率調整,都沒有考慮到持倉期限因素,也就是説,無論你是短期投機還是中長期投資,所承擔的稅負是相同的,稅收作為對人行為有著重要引導作用的力量,在無區別的情況下,實際上等於鼓勵了投機。也許有人會提出,西方不少國家的印花稅不也是如此設計的嗎?當然,西方國家資本市場的稅收是多層次的,除了印花稅,他們還有資本利得稅,資本利得稅成為抑制投機鼓勵投資的一個重要力量。在我國目前的情況下,我們更應該用好印花稅這種工具,以鼓勵人們選擇中長期投資。

  印花稅調整應鼓勵中長期投資

  結合中國的具體情況,我認為,印花稅率可按如下大致框架進行調整:

  印花稅率的調整,應以倡導長期投資,抑制短期投機為導向。不僅將機構投資者與中小投資者區別對待,也根據持倉時間作出調整。比如規定,中小投資者持倉股票一個月以上,不收印花稅;持倉20天以上,徵收千分之一的印花稅;持倉10天以上,徵收千分之二的印花稅;持倉不足10天的,仍按照現行標準徵收。對於機構主力,則規定,持倉股票半年以上,不收印花稅;持倉三個月以上,徵收千分之一的印花稅;持倉一個月以上,徵收千分之二的印花稅;持倉不足一個月的,仍按照現行標準徵收,以此鼓勵人們長期投資。在具體實施的時候,可以採取集中到賣方環節徵收的辦法,使區間間隔因素更容易得到體現,操作也更方便。(王傑)

責編:李菁

1/1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請您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