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下稱“《個人所得稅法》”)和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下稱“《實施條例》”)將於3月1日起正式實施。其主要修改的內容之一是,規定的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由1600元/月提高到2000元/月。這一標準雖然在去年年底時已經確定,即將實施,但社會各界對此的熱議並未停止。而且,去年以來物價的持續上漲,則加劇了人們對新個稅起徵點的不滿。
其他形式經濟利益也要納稅
根據國務院法制辦、財政部、稅務總局負責人答記者問所稱,新修訂的《實施條例》主要有三大亮點:一是將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由1600元/月提高到2000元/月。而且考慮到目前個人所得的形式複雜多樣,為便於實際操作,加強稅收徵管,新修訂的《實施條例》明確了個人所得的形式除現金、實物和有價證券外,還有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對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
二是將個人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的減除費用標準由1600元/月提高到2000元/月。上述官方人士稱,考慮到對企事業單位承包經營、承租經營的承包人、承租人,與工資、薪金所得者一樣,承擔著本人及其贍養人口的生計、教育、醫療、住房等消費性支出,為平衡承包人、承租人與工資、薪金所得者的稅收負擔,新《實施條例》將個人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減除費用標準提高。
三是涉外人員的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也從每月1600元/月提高到每月2000元/月,但同時將其附加減除費用標準,從每月3200元/月調整為每月2800元/月。涉外人員總的減除費用標準,依然保持現行每月4800元/月。此外,國家稅務總局工作人員明確表示,《實施條例》未改變股票暫不徵個人所得稅的政策。
2000元/月至3000元/月的工薪階層反映強烈
“我每天喝的一種酸奶去年還賣4.4元/袋,現在已漲到5.8元/袋了。這樣算下來,少交的稅錢連喝牛奶漲價的錢都補償不了,更別説方便麵等其他食品上漲的價錢了。”月收入3000元的胡先生告訴《市場報》記者,“個稅起徵點還應再提高點才對。”據悉,按起徵點2000元計,若保持稅率和級距等不變,以收入2000元、5000元、1萬元三個檔次的月薪為例,收入者繳納的個稅比按1600元的起徵點分別少繳納20元、60元和80元。
國家統計局的最新統計數據顯示,今年1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CPI)同比上漲7.1%,創下了11年來同月度新高。其中,食品類價格上漲幅度最大,同比上漲18.2%(豬肉上漲58.8%)。煙酒及用品類價格、家庭設備用品及維修服務價格和醫療保健及個人用品價格的上漲幅度分別為2.1%、2.1%和3.2%。央行22日發佈的2007年四季度貨幣政策執行報告指出,未來一段時期通脹壓力仍有可能上升,CPI漲幅在上半年仍會維持在較高水平生活材料的上漲加重了百姓的生活負擔,同時也加劇了人們對新個稅起徵點的不滿。記者了解到,2000元/月以下的收入者對此次調整較為滿意;2000至3000元/月收入的反應比較強烈,認為起徵點還應該提高;3000至5000元/月收入的也認為起徵點應當再提高,但反應相對比較平和;而5000元/月以上的收入者對此則反應平淡。
新起徵點並未張顯公平
雖然,個稅起徵點提高至2000元/月早已經塵埃落定,但社會各界對此的熱議一直沒有停止,而地域差異化徵收就是討論的熱點話題之一。如廣東省人大代表、廣州市地稅局副局長林如山在廣東省兩會上表示,廣州的人均消費支出絕對超過每月2300元,按照個稅不能徵到生活成本的原則,廣州定2300元的個稅起徵點仍太低。“稅負偏高雖在一定時期有利於增加財政收入,但長期偏高必將影響經濟和稅收的可持續增長。”
有資料顯示,1981年職工平均月工資約為60元,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為800元,約為月平均工資的13倍。這意味著,20多年前個人所得稅主要向少數高收入者徵收,工薪階層並非徵收主體。而2006年全國城鎮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1750元,2007年前9個月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為1853元。由此可見,2000元/月的起徵點幾乎將平均收入線以上的所有工薪階層一網打盡。
目前,社會各界雖然對“個稅起徵點該提高至多少”的意見並不一致,但大都認為:“全國各地的收入及消費水平完全不一樣,但納稅的起徵點卻是一樣的,不合理也太片面。”此外,個稅起徵點是按照個人的月收入來計算的,並沒有考慮供養的家庭成員多少、收入不穩定等諸多客觀因素,也顯得並不公平。
責編:李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