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首頁|搜視|直播|點播|新聞|體育|娛樂|經濟|房産|家居|論壇| 訪談|博客|星播客|網尚文摘

首頁 > 經濟頻道 > 視頻 > 正文

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實施 漲價必須提前申報

 

CCTV.com  2008年01月17日 15:38  來源:  

  CCTV.com(《全球資訊榜》1月17日播出):昨天,國家發改委發佈公告,從2008年1月15號開始正式實施臨時價格干預。在國家發改委對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務實行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實施辦法中,對干預措施的具體內容及干預的對象和範圍做出了具體的屆定。此次干預措施的範圍主要包括成品糧及糧食製品;食用植物油;豬肉和牛羊肉及其製品;乳品;雞蛋;液化石油氣(政府制定出廠價格和零售價格的除外);其他重要商品及服務。 按照規定,企業要漲價必須提前10個工作日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提出調整價格的申請。主管部門如果認為理由不充分或者價格調整的幅度不合理,要在接到申報後7個工作日內把意見告訴企業,超過期限不告知的,就是同意調價申請。 企業一次調高價格達到4%以上、10天內累計調價達到6%以上、30天內調價10%以上的,要在價格調整後24小時內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書面報告價格調整的情況。主管部門如果有異議,要在3個工作日裏責令相關經營者恢復原來的價格或者降低價格調整的幅度。

責編:劉慧

1/1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請您糾錯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