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徐宏文 南風化工(000737)今天發佈公告,公司董事會經與控股股東山西運城鹽化局和其實際控制人運城市國有資産監督委員會溝通,2007年10月23日,接到山西運城鹽化局的通知:運城市人民政府與中國鹽業總公司于2007年10月23日在運城市簽訂了《運城市人民政府、中國鹽業總公司合作框架協議》。南風化工股價此前已經出現異動,10月15日到10月17日三個交易日內出現了2個漲停板,累計漲幅超過20%,並於18日開始停牌至今。
根據協議,運城市人民政府將其擁有的山西運城鹽化局的全部國有産權無償劃轉給中國鹽業總公司,重組後山西運城鹽化局成為中國鹽業總公司的下屬企業,仍保留獨立的法人地位,擬更名為“中鹽運城鹽化(集團)有限公司”。南風化工的實際控制人由運城市國有資産監督委員會變更為中國鹽業總公司。
重組後,運城市人民政府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行使運城鹽湖的行政管理權和統一規劃權。中鹽運城鹽化(集團)有限公司依法取得鹽湖生産經營管理權、採礦權和土地使用權,並繳納礦産資源稅和資源補償費。
中國鹽業總公司將對中鹽運城鹽化(集團)有限公司發展進行長期規劃,預計五年內總投入53億元人民幣,將中鹽運城鹽化(集團)有限公司建設成為全國最具競爭力的鹽化工生産基地。
公司表示,由於該協議還須向地方政府、證券監管部門及國務院國有資産主管部門報批,尚存在不確定性因素。
來源: 上海青年報
責編:韓文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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