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曬工資”(資料圖)
前一段時期,網上曾經流行“曬工資”現象,很多網民競相把自己的工資條貼在網上進行比較。從網民的帖子中可以看出,大多是出於好奇去了解同行或其他行業的工資情況,但從比較中也看出了不同行業、不同區域的收入差距。“曬工資”現象“曬”出了人們對收入差距擴大的關注,反映了人們對解決收入差距擴大問題的呼聲。
的確,收入差距擴大問題是這些年來人們一直十分關注的熱門話題。儘管黨和政府採取了一系列調控措施,但城鄉之間、區域之間、行業之間、群體之間收入差距擴大的趨勢並未得到根本扭轉。對此,我們應該怎樣看?到底怎樣才能逐步解決這個問題呢?
收入差距持續擴大原因何在?
2007年2月,國家發改委發佈了《2006年中國居民收入分配年度報告》。報告顯示,2005年,各地區的“城鄉收入差”比上一年擴大500元以上,全國農村居民人均收入不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3。東部地區與中部地區的收入差距比上一年拉大462元,東部地區與西部地區的收入差距拉大545元。2000年到2005年的五年間,城鎮居民中10%最高收入組與10%最低收入組的收入之比從4.6倍上升到9.2倍,擴大了一倍。最近,中國勞動學會公佈的數據顯示,2002年至2006年,全國在崗職工工資連續4年實現兩位數增長,但不同行業、不同群體之間收入差距不盡合理,部分行業及企業普通職工工資增長緩慢。其中行業工資差距問題尤為突出。2000年,行業最高人均工資水平是行業最低人均工資水平的2.63倍,2005年增加到4.88倍。這些數據所反映的,正如人們普遍所感到的那樣,城鄉之間、區域之間、行業之間、群體之間的收入差距仍在進一步擴大。那麼,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何在?
收入差距擴大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有關。改革開放以來,隨著收入分配製度的改革,計劃經濟體制下“平均主義”、“大鍋飯”的分配製度被打破,逐步形成了以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製度,這對於調動人們的勞動積極性、推動經濟社會發展、提高資源配置效率發揮了重要作用。但與此同時,人們之間的收入差距拉大也就自然産生了。特別是允許資本、技術和管理等生産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由於社會成員所擁有的資本、技術和管理等生産要素的質和量的差異,必然導致收入差距有所擴大。尤其是近幾年,勞動在收入分配中所佔比重明顯下降,資本、技術和管理等生産要素所佔比重明顯上升,進一步擴大了普通勞動者與投資者、管理者的收入差距。
收入分配調控政策不完善、作用發揮不充分,是導致收入差距擴大的重要原因。市場經濟條件下,初次分配主要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它不可能自發調節收入差距,因此需要政府在二次分配中進行調控干預,以保證分配公平。近年來,黨和政府採取了一系列調節收入分配的政策措施,如通過實施“三減免、三補貼”等惠農政策促進農民增收,多次提高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準,積極落實優撫對象生活、醫療待遇政策,大力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完善最低工資制度,提高個人所得稅工薪所得費用扣除標準,等等。但目前這方面的制度還不完善、不配套,特別是執行力度不夠。比如,對過高收入的稅收調節還不是很有效。2005年,全國徵收的個人所得稅佔各項稅收的比例只有7.3%,佔居民總收入的比例只有2.5%。另一方面,對低收入者的保障力度不夠,保障制度不健全、覆蓋面窄、保障水平低。對某些“灰色”和非法收入缺乏有效約束監管,導致一些行業或個人獲得高額收入,擴大了與其他社會成員的收入差距。還應注意到,一些企業特別是私營企業和外資企業,不執行國家最低工資標準,不建立正常的工資增長機制,甚至隨意壓低、剋扣、拖欠工人工資,使部分勞動者收入持續偏低。
收入差距擴大,還與發展不平衡有關。改革開放以來,在城鄉、區域發展整體推進的過程中,由於地域優勢差異、政策傾斜等原因,發展不平衡的狀況愈加明顯。近年來,黨和國家實施西部大開發、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促進中部地區崛起等重大戰略,實施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方針,推動區域、城鄉協調發展取得明顯成效。一些中西部地區經濟增長速度已超過全國平均水平,農村經濟也得到長足發展。但是由於中西部和農村地區發展基礎薄弱、發展基數低,儘管從長期看發展差距將逐步縮小,但短期內絕對差距還將進一步擴大。
另外,還要看到,收入差距擴大有著深刻的歷史原因。收入差距擴大,看起來是近些年的事情,但實際上它是長期發展過程中積累下來的問題,只是隨著經濟發展和改革的深入更加顯現出來而已。比如,城鄉二元結構就是導致城鄉收入差距不斷拉大的重要原因。在計劃經濟條件下,人們可能感覺收入差距不大,這主要是因為城市居民之間、農村居民之間收入差距較小,但如果城鄉居民之間比較,收入差距是很大的。改革開放後,雖然農村經濟獲得蓬勃發展,但由於長期城鄉二元結構造成的發展起點的不平等,使得城鄉收入差距的問題不是一朝一夕所能解決的。
由此可見,當前收入差距擴大,既有歷史原因,也有現實原因,既有政策不完善的原因,也有政策執行不力的原因,問題錯綜複雜,涉及面廣,解決難度大,對此我們應有清醒的認識。
收入差距擴大是發展必須付出的代價嗎?
對於收入差距問題,長期以來,無論是理論界還是社會上都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認為,市場經濟必然導致收入的不平等,無論如何調整,收入差距擴大的趨勢都是不可避免的,這是發展所必須付出的代價;也有人説,當前我國收入差距已經達到十分嚴重的程度,出現了兩極分化,這都是改革造成的,證明改革“失敗了”。對這些觀點,我們應該怎麼看呢?
首先應該看到,當前收入差距的擴大,是在絕大多數人收入都有了很大提高的基礎上的擴大。任何不持偏見的人都應當承認,改革開放以來,雖然城鄉、區域發展速度和程度不同,有的快、有的慢,但絕大多數人的生活水平都有了明顯的提高。無論是城市還是農村,無論是東部還是西部,都發生了巨大變化。1978年到2006年,農村居民人均收入從134元增加到3587元,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從343元增加到11759元,人們的衣食住行各個方面今非昔比。因此,我們不能因為目前收入差距的暫時擴大而否認改革開放取得的成就。
其次也應看到,一定的收入差距有其合理性和積極作用。現實生活中,收入上的差距是客觀存在的,尤其是在對外開放和發展市場經濟的條件下,由於資源擁有、個人素質、社會貢獻的不同,不可避免地會帶來初次分配上的差距。對此,我們應該承認和肯定。因為只有讓那些對社會貢獻較大的人得到較多的報酬,才能調動社會其他成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社會發展。強求一律,搞平均主義,非但不會達到真正的公平,還會打擊人們的積極性,阻礙經濟社會發展。
同時,萬事皆有度。如果任由收入差距無限擴大下去,一旦其超出合理的限度,就會産生消極作用。
一方面,會阻礙經濟持續發展。收入差距過大會導致國內需求不足。由於高收入者的需求已基本得到滿足,消費需求增長的空間不大,而低收入者雖有消費需求,但無力增加實際消費支出。結果就會出現“有錢的人不想消費,想消費的人沒錢”的局面,嚴重制約消費需求對經濟的拉動作用。同時,也會使經濟的激勵機制失效。收入差距長期不斷擴大,會使部分低收入者對通過勤奮勞動改善處境失去信心,從而喪失工作和創造的激情,影響經濟社會的長遠發展。
另一方面,不利於社會穩定與進步。收入差距的不斷擴大,會使部分經濟困難的群體産生心理失衡和被剝奪感,甚至引發他們對社會的不滿,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特別是收入差距擴大的過程包含許多不合理因素,容易造成人們價值觀的扭曲和人生觀的庸俗化,甚至會導致社會道德水準下滑。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部分低收入者長期得不到基本的生活、教育、衛生等保障,他們的生存和發展能力將會越來越差,整個社會就可能陷入“富者愈富、窮者愈窮”的惡性循環。
看待收入差距問題,實際上涉及對公平與效率關係的認識問題。公平與效率正如一個硬幣的正反兩面,不可分離。我們既不能因為追求公平而放棄效率,也不能只顧效率而忽視公平。只有經濟社會發展效率不斷提高,社會整體財富才能持續穩定增加,為在更高層次上實現公平奠定物質基礎;但如果忽視社會公平,收入差距超過合理的限度,就會挫傷一部分社會成員的積極性,反過來影響發展的效率,甚至使發展的成果毀於一旦。因此,要正確處理公平與效率的關係,在當前收入差距較大的情況下,更加注重維護社會公平,建立健全維護社會公平的體制機制,切實使全體人民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
緩解收入差距擴大應從何處入手?
2006年以來,黨和政府採取一系列政策措施,解決收入差距擴大問題。自2006年1月1日起,將個人所得稅起徵點調至1600元;2006年7月,中央決定改革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和完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調整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待遇,完善機關工人工資制度,提高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準、各類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城市低保對象補助水平;自2007年1月1日起,年收入12萬元以上的高收入者自行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這一系列政策的密集推出,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對解決收入差距擴大問題的高度重視。
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提出,要完善收入分配製度,規範收入分配秩序。最近,胡錦濤總書記在“6?25”重要講話中強調,要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我們要按照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和胡錦濤總書記“6?25”重要講話的要求,在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不斷把“蛋糕”做大的同時,還要加大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力度,努力緩解收入差距不斷擴大的趨勢。調整收入分配格局,概括地説,就是十個字:“提低、擴中、調高、打非、保困”。
“提低”,就是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這是緩解收入差距擴大的基礎性工作。目前收入差距擴大的一個重要方面就是城鄉差距拉大。所以要重視解決提高廣大農民收入的問題。要進一步完善政策、增加投入,建立農民增收減負的長效機制,千方百計地增加農民收入。同時,在城市也有部分群眾的收入比較低。如我國東部某市目前最低工資標準為每月810元,但全市人均月工資是2700元。要努力擴大就業,健全最低工資制度、完善普通勞動者工資增長機制,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水平的變化,適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並督促企業嚴格執行,努力提高低收入群體的收入水平。
“擴中”,就是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應該是一個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佔少數、中等收入者佔多數的“兩頭小、中間大”的橄欖型格局。但目前我國的現實情況是,中等收入者數量較少,在全社會比重小。應通過提高勞動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適當提高勞動力成本、加強對勞動者的教育和培訓、鼓勵創業、加強對公民合法財産的保護等多種措施,讓更多的低收入者進入中等收入者行列,不斷擴大中等收入者隊伍。
“調高”,就是有效調節過高收入。“調高”,不是簡單的“抽肥補瘦”,也不是“殺富濟貧”,而是要通過稅收等方式對過高收入進行有效調節,使其一部分財富通過稅收等形式交給國家,用於二次分配。這從整體上有利於社會和諧,從長期看對高收入者也是有利的。當前,應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加大稅收徵管力度,打擊偷稅、逃稅、漏稅等行為。同時,深化電信、電力、石油、民航、金融、鐵路等行業改革,進一步引進競爭機制,防止其憑藉壟斷地位為其從業人員謀取高工資、高福利。
“打非”,就是堅決取締非法收入。廣大群眾對收入差距拉大有意見,其實並不是對合理、合法的收入有意見,而主要是對通過以權謀私、官商勾結、走私販私、假冒偽劣等違規、違法行為獲得鉅額財富而造成的收入差距強烈不滿,對這些非法收入要堅決取締和打擊。2006年國家以專項行動的形式,重拳打擊各個領域的商業賄賂行為,取得明顯成效。應進一步加大對非法收入的打擊力度,切實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保困”,就是保障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截至2006年年末,全國農村還有絕對貧困人口2148萬人,初步解決溫飽但還不穩定的低收入人口3550萬人。在城市,由於失業、疾病等各種原因,還有2000多萬城市居民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線以下。要通過完善社會保障制度,擴大社會保障覆蓋面,切實保障這部分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使他們有飯吃、有衣穿、有房住、上得起學、看得起病。
同時,還要重視發展慈善事業。通過建立相關法律,鼓勵先富起來的人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在財富分配中的作用,促進民間自願捐贈活動,吸納社會資金幫助困難群體,緩解貧困,縮小差距,推動實現共同富裕。
網友提問
網友:目前,我國的基尼系數已超過國際公認的警戒線,是不是説明我國社會已經出現了兩極分化?
答:基尼系數是一個用來描述收入整體差距程度的重要指標。國際上通常認為,當它處於0.3─0.4時表示收入分配比較合理,處於0.4─0.5時表示收入差距過大,超過0.5則意味著出現兩極分化。
從現實來看,世界各國對基尼系數的運用並不完全一致。很多國家都是把它與其他因素結合起來,綜合判斷收入差距。在不少國家,基尼系數有不同的標準和界線。
總的來説,基尼系數只可參考,不能絕對化。我國是一個典型的二元經濟結構國家,城鄉差距大的特殊國情,決定了不能簡單地套用基尼系數的一般標準來衡量我國的收入差距。
責編:金文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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