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初步統計,汶川大地震使5000多個兒童變成了孤兒,近日申請收養孤兒的人數迅速增加。而收養孤兒是一個非常嚴肅的過程,收養人必須具備各種收養條件。在這方面,以美國為主的西方國家已經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收養政策,這些政策有一個突出特點,就是要求收養人不僅需要具備一定的經濟條件,更重要的是必須確保被收養的孤兒心理保持健康。
申請人與孤兒見面
美國相關的移民法律明文規定:如果孤兒是國外兒童,申請收養者必須證明已經結婚的申請人和配偶或尚未結婚的申請人在收養手續辦理時親身見到過孤兒。已經結婚的收養人與配偶必須共同收養,未結婚的申請人在辦理收養手續時必須至少年滿25歲。
雙方見面,彼此有了直觀的認識,在這一前提下收養,申請人的心理不會發生太大變化,從而確保申請人在今後的日子裏兌現自己的收養承諾。
孤兒可以被二次收養
申請人並未親眼見到過孤兒的,仍有機會收養,但條件是申請人必須提交一份聲明,必須同意孤兒可以被二次收養。也就是説,監管機構如果發現收養人違反了自己的收養承諾,被收養的孤兒受了委屈,監管機構將強制收養人放棄收養權。“二次收養”的規定像一把懸在頭上的寶劍,提醒收養人履行好責任。
培訓合格養父母
美國收養機構會推出“如何做好養父母”的培訓,內容包括一連串密集會議,集中講授如何幫助兒童學會控制自己的行為,如何幫助他們與他們的生身家庭聯絡以及理解收養的影響等。
培訓每週兩次,為期五周。這樣的培訓為收養人打下了必要的心理基礎,為即將被收養的孤兒提前創造一個安全的環境。這樣,一旦完成收養手續,被收養的孤兒便可以在這些愛心養父母的關心與教育下健康成長。
收養前接受家庭調查
在美國,收養孤兒是一個很繁瑣的過程,接受收養前調查便是其中一個必不可少的步驟。
家庭調查涵蓋以下內容:對收養人進行採訪;還要採訪收養人家庭中的其他成人成員;對收養人及其他成人成員的身體、精神、情感能力進行事實評估;對收養人財政狀況進行細節描述,包括收入、債務、消費等;對收養人住房條件進行細緻描述;收養人家庭中每個成員的犯罪史等。
責編:李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