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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該不該為代言産品負責

CCTV.com  2009年01月24日 16:07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CCTV.com  

    聽民情 葉茂中左右逢源

    論法理 眾嘉賓觀點P K

    1月4日下午,中央電視臺財經頻道經濟與法春節特別節目——經濟與法辯辯辯的第一場節目在有新媒體基地之稱的新星光影視園拉開了拍攝序幕。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邱寶昌、資深媒體評論人石述思、博客中文網副總編輯司馬平邦、著名營銷專家葉茂中、飛樂娛樂集團副總經理譚飛、以及資深經紀人徐建軍,以嘉賓的身份出現在錄製現場,與現場的觀察團和觀眾進行了一場思想的碰撞,共同討論明星代言問題産品的責任問題。

    近兩年,明星因代言廣告惹來的麻煩可不少,從劉嘉玲的SKII官司,到傅藝偉背上質量不合格的胡師傅不沾鍋,從郭德綱身上涉嫌欺詐的藏秘排油,到唐國強、謝曉東深陷醫院代言門。2008年震驚全國的三鹿奶粉事件,更是使明星該不該為代言産品負責這一話題成為百姓熱議的焦點。

    石述思:你不是一個人

    對於明星該不該為其代言的問題産品負責,各位嘉賓各執己見,各抒其意。以石述思為代表的正方堅持明星應該為自己做過的事情負責任,他強調“明星代言,不是一個人在説話,你面對的是無數的粉絲,如果産品在整個的環節上出了問題,你的作用就是放大了它的危害。”司馬平邦也表示拍廣告是明星演藝生活中、職業生涯中一部分,實際上是他為他職業負責任。而邱寶昌則認為明星很難承擔法律上的責任,但他要承擔社會上的責任。如果明星不承擔責任,它是權利義務的不對等,獲得高額的代言費,而做了虛假廣告又不承擔任何責任,這實際上是對明星的一種放縱。

    譚飛:明星不是如來佛祖

    凡事都有兩面,明星代言問題也不例外。譚飛等反方嘉賓就對明星有沒有對産品負責的能力産生了懷疑。畢竟明星不是營養師、藥劑師、質量檢測師,檢驗工作絕不是一個普普通通的演員能夠勝任的。特別是明星的工作都特別忙,要求他們完全為了檢驗他們所代言的産品付出一切的時間和精力,基本上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譚飛更是以《西遊記》裏一個形象的段子——真假美猴王做了比喻,“連唐僧都認不出誰是真孫悟空,誰是假孫悟空。一個明星怎麼可能長期的一直服用(所代言的産品)最後才發現(産品有問題)?!”

    王衛國:誰需要明星代言的廣告?!

    的確,連質檢部門都無法預測到的産品質量問題,明星又從何知道呢?現場唯一的演員湯加麗就表示了她的擔憂,如果真的讓明星來承擔連帶責任的話,那今後可能沒有明星敢接廣告了。而作為觀察團的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王衛國則有另一番看法,他指出商業社會的規則就是一分風險一分報酬,誰獲得報酬,誰承擔風險。明星代言行為不是一般的表演行為。如果明星不是以代言人的名義出現在廣告上,那是一般的表演。一旦以明星的身份來代言産品,明星實際上就是在利用自己的知名度,利用公眾對明星本人的信任。一句:“誰需要明星代言的産品?”迎來了場下觀眾的熱烈回應。

    葉茂中:老百姓要防明星,明星要防産品

    就在現場嘉賓唇槍舌劍、針鋒相對的同時,有一個人的立場卻不太堅定。在整個辯論如火如荼之際,身為反方嘉賓的葉茂中突然倒戈相向,隨後現場觀眾的表決也以壓倒性的優勢支持明星應該退錢。一方面,葉茂中堅持原來的觀點,認為明星也是受害者,即便有心也沒有能力為産品負責;而另一方面他又覺得明星從道義上應該承擔責任,也應該退錢。最後他更是義正言辭的提醒現場觀眾:謹防明星廣告!

責編: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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