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的特別代表、國務院副總理王岐山和美國總統布什的特別代表、財政部長保爾森在美國財政部共同簽署了《中美能源環境十年合作框架》文件。這是王岐山和保爾森簽署《中美能源環境十年合作框架》文件後握手。新華社記者 姚大偉 攝
第四次中美戰略經濟對話于當地時間18日在美國馬裏蘭州安納波利斯圓滿閉幕。此次對話産生了兩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成果,一是中美雙方簽署了《中美能源環境十年合作框架》文件;二是中美雙方通過磋商,正式宣佈啟動中美雙邊投資保護協定的談判。
國家主席胡錦濤的特別代表、國務院副總理王岐山在總結對話成果時表示,中美雙方圍繞第四次中美戰略經濟對話的主題和議題進行了深入討論,增進了相互理解和戰略互信,取得了豐碩成果。
中國財政部部長助理朱光耀18日在當地舉行的吹風會上説,中美兩國正式簽署了《中美能源環境十年合作框架》文件,這是需要中美合作並共同應對的當前兩國乃至全世界面臨的最重要的政策問題。這一框架文件的簽署對中美兩國的可持續發展以及世界的可持續發展將産生重要的積極影響。
中美雙邊投資保護協定談判也將對中美兩國的投資環境和貿易關係,乃至對世界貿易關係産生重大影響。據報道,美國財長保爾森表示,中美雙方政府將很快開始投資協商,預計在下一輪戰略經濟對話前將會展開多次討論,“我們將努力達成一個高標準的雙邊投資協定,這顯然符合兩國的經濟利益。”
雙邊投資保護協定是國家與國家之間為鼓勵、促進和保護本國公民在對方境內投資而簽署的雙邊條約。內容主要涉及投資保護的範圍、投資待遇、徵收與補償、貨幣匯兌和爭端解決等內容。據悉,截至今年1月底,我國已與123個國家簽訂了雙邊投資保護協定,美國也已與將近40個國家簽有雙邊投資保護協定。
據專家介紹,投資準入和投資待遇是雙邊投資保護協定談判中最為敏感的問題。因為和貨幣匯兌、投資爭議解決途徑等相比,在準入問題上,各國尚未形成一致認同的基本準則。美式協定以投資自由化為特色,準入自由成為明確的條約法義務。這類雙邊投資保護協定對締約國國內外資法提出了直接的變革要求,將國民待遇、最惠國待遇引入投資準入領域,要求不僅適用於投資後階段,也適用於投資前階段,從而改變了傳統雙邊投資條約企圖避免就外資準入問題規定具體條約法義務的局面。但中國作為發展中國家,外資政策和外資立法採取限制性的策略,對外來資本進入本國的領域和部門實施嚴格審查和慎重引導的方式。
“一般而言,這種協定的談判週期在兩年左右,但有時候時間也會拖得比較長。一旦協議簽署,意味著一方面中國企業走出去到美國去投資和並購困難會小很多,另一方面中國市場的進一步開放也能引入美國更多的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這對中國企業的成長非常有益”,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美洲大洋洲研究部王立博士説。他還強調,雙邊投資保護協定一旦簽署,一定會促進雙邊投資額的進一步增長,有利於中美長期的發展。
由於中國在美國的直接投資只佔全部亞洲國家在美投資總額的0.2%,美國歷來非常重視中國在美的直接投資。6月3日,就在中美戰略經濟對話前夕,美國商務部部長助理大衛 薄希金來到上海,為美國商務部2007年3月啟動的“投資美國”項目造勢,今年9月,“投資美國”項目也將在中國十個重要城市舉行“路演”,進一步吸引來自中國的直接投資。“投資環境的改善對於中美雙方都是機會”,王立説。
責編:金文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