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空白紙簽字》
丈夫要和妻子離婚,妻子本應得到一半財産,但丈夫突然出示一份由她親筆簽名錶示願意放棄所有財産的“婚內財産約定書”。妻子疑惑,她什麼時候簽了這份協議?原來,幾個月前,丈夫拿一份官司委託書給她簽的時候,還附帶一張A4白紙給她簽字;當時她沒注意就在白紙上簽了字。丈夫利用這張簽了字的白紙耍花招,在上面擬了一份妻子同意離婚後主動放棄所有財産的約定書。
案例二:《廢紙與信件》
甲搬進出租屋,常常收到寄給上一個租戶乙的信件,甲通過房東要來電話,可是電話是空號,始終聯絡不上。於是他將乙的信件收好,等著乙來取,可是沒多久,信件已經堆積如山,乙還是不來取。三個月以後,一天,甲收拾屋子,信件已經多到影響了他的生活。當下一想,甲覺得自己等了乙三個月仁至義盡了,把信件全部當廢紙賣了。沒多久,乙找上門,問信件,甲告訴他已經處理了,乙説你怎麼把別人的東西扔掉呢,你沒有權利這麼做?甲説,我已經等你等了三個月,你都不來來,説明東西不重要,如果你一直不來,我是不是等你一輩子,乙説:信裏有重要的合同,讓他損失十幾萬,要求甲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