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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裝備製造業的概念
目前,世界其他國家包括國際組織並沒有提出“裝備製造業”這個概念。“裝備製造業”的概念可以説是我國所獨有。它的正式出現,見諸於1998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提出的“要大力發展裝備製造業”。(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經濟日報》,1998年12月10日,第1版。)
裝備製造業又稱裝備工業,主要是指資本品製造業,是為滿足國民經濟各部門發展和國家安全需要而製造各種技術裝備的産業總稱。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其産品範圍包括機械、電子和兵器工業中的投資類製成品,分屬於金屬製品業、通用裝備製造業、專用設備製造業、交通運輸設備製造業、電器裝備及器材製造業、電子及通信設備製造業、儀器儀錶及文化辦公用裝備製造業等7個大類185個小類。
重大技術裝備是指裝備製造業中技術難度大、成套性強,對國民經濟具有重大意義、對國計民生具有重大影響,需要組織跨部門、跨行業、跨地區才能完成的重大成套技術裝備。
2.裝備製造業包含的內容
(1)練元堅[發展裝備製造業的分類思考,機電産品開發與創新,2001.5(總第70期)]認為:可以主要依據産品的知識含量和技術難度,輔以國家直接調控必要性,將裝備分為五種類型,據此區別考慮裝備製造業的發展方針和對策。
通用類裝備(一般性裝備)。基本上是傳統的機械製造類産品,無論是機泵閥、工程機械、農業機械、建築機械、運輸機械……絕大部分應該屬於通用類裝備。
基礎類裝備(裝備製造業的核心)。主要包括機床、工具、模具、量具、儀器儀錶、基礎零部件、元器件等,廣義上還包括相應的基礎技術(包括設計和生産製造技術)和基礎材料。
成套類裝備。主要指生産線等。
安全保障類裝備。主要指新型軍事裝備、尖端科研設備、保障經濟安全的關鍵性設備等。
高技術關鍵裝備(前沿性核心裝備)。最典型的高技術關鍵裝備如超大規模集成電路生産中的單晶拉伸、硅片切拋、鍍膜光刻、封裝測試等核心技術設備。
(2)鄒十踐(以信息化帶動我國裝備製造業的發展,建築機械化,2002年第1期第24頁)認為,裝備製造業主要包含三個方面:
一是重大先進的基礎機械,即製造裝備的裝備——工業“母機”,包括數控機床(NC)、柔性製造單兀(FMC)、柔性製造系統(FMS)、計算機集成製造系統(CIMS)、工業機器人、大規模集成電路及電子製造設備等;
二是重要的機械、電子基礎件,主要是先進的液壓、氣動、軸承、密封、模具、刀具、低壓電器、微電子和電力電子器件、儀器儀錶及自動化控制系統等;
三是國民經濟各部門的科學技術、軍工生産所需的重大成套技術裝備,如礦産資源的井採及露天開採設備,大型火電、水電、核電的成套設備,石油化工、煤化工、鹽化工的成套設備,黑色和有色金屬冶煉軋製成套設備,航空、鐵路、公路及航運等所需的先進交通運輸設備,污水、垃圾及大型煙道氣凈化處理等大型環保設備,大江大河治理、隧道挖掘、輸水輸氣等大型工程所需的成套設備,工程機械成套設備等。
3.國外與我國裝備製造業相對應的範圍
裝備製造業範圍廣,門類多,産品雜,技術性強,服務面寬,涵蓋了主機産品、維修配件和服務等。我國的産業分類標準,與國際産業分類標準(聯合國,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歐洲共同體委員會等共同編制“國際經濟核算體系”)(ICIS)及國際貿易分類標準(SITC)還不統一。為了使對“裝備製造業”的界定能儘量與國際標準接近,以便適應我國加入WTO的形勢,我們界定“裝備製造業”的範圍主要是指國際工業分類標準——ISIC中的38大類,即ISIC38。包括金屬産品,機器與設備製造。
具體來説,我們所界定的“裝備製造業”,相當於國際産業分類標準的382除電氣外機械製造業[非電氣機械];383電氣機械製造業[電氣機械];384運輸設備製造業[運輸設備];385科學、測量、控制、光學設備製造業[專業和科學設備]。相當於美國(1994年北美産業分類標準NAICS)的35工業機械及設備製造業;36電子及其他電氣設備製造業;37運輸設備製造業;38儀器及相關設備製造業。相當於歐洲國家的“資本貨物製造業”。[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産業發展司:《中國裝備製造業發展研究總報告(上冊)》(專題篇),北京,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産業發展司出版社,2002年版,第4頁。]
責編:韓文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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