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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工商總局曝光十大嚴重違法廣告

 

CCTV.com  2009年02月24日 16:47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華網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日前對監測抽查發現的十個嚴重違法廣告進行了曝光,同時提醒消費者謹防上當受騙。

  這十個廣告是:《重慶晨報》2008年12月3日發佈的重慶華西婦科醫院醫療廣告未經衛生部門審批,宣傳BBT自凝刀、LEEP刀微創診療技術及效果。《半島都市報》2008年12月3日發佈的愛動力保健食品廣告中有關美國“愛動力”引爆男人幸福等內容,誇大保健食品功能,宣傳改善性生活的作用。《生活報》2008年12月4日發佈的龍升風痛片藥品廣告超出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審批內容,含有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內蒙古晨報》2008年12月2日發佈的延生護寶茸杞補腎健脾茶藥品廣告超出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審批內容,擴大藥品功能主治範圍,使用患者名義作證明。《太原晚報》2008年12月3日發佈的太原市中心醫院集團第三醫院醫療廣告未按衛生部門審批內容發佈,宣傳有關疾病的診療技術方法。《瀋陽晚報》2008年12月3日發佈的堯王保心包藥品廣告隱含保證治愈內容,使用患者名義和形象作證明,誇大使用效果。《南國早報》2008年12月2日發佈的三○三醫院醫療廣告未經衛生部門審批,宣傳有關疾病的診療技術和方法,隱含保證治愈內容。《京華時報》2008年12月4日發佈的北京華山醫院醫療廣告使用患者名義作證明,以新聞報道形式變相發佈醫療廣告。《長江商報》2008年12月3日發佈的武漢華夏醫院醫療廣告利用《醫療資訊》欄目變相發佈醫療廣告,在介紹治療婦科疾病的內容中出現醫療機構聯絡方式等醫療廣告內容。青海衛視2008年12月24日發佈的海珠金咳息膠囊藥品廣告以電視購物形式發佈,宣傳藥品的有效率,使用醫療機構和患者名義作證明。

  國家工商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已對上述違法廣告依法進行了從重查處,並會同有關部門責令發佈違法廣告的媒體單位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或整改未達到效果的媒體單位將依法停止其廣告業務。

責編: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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