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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自由談: 小産權房的權益該不該得到保障

CCTV.com  2008年10月29日 14:34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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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位評論員霍德明(左)、張鴻(右)就各自觀點pk

  最近呢,國家再度重申了對小産權房的開工鑒定,鑒定宣佈之後不少已經購買了小産權的人都在關心,自己手上的這些小産權會不會得到國家的豁免,變成正式的産權,當然了,更多的人也在關心小産權房的權利究竟該不該得到保障。《今日觀察〉兩位評論員,霍德明和張鴻各自持有不同的觀點,不知網友對兩位評論員的觀點是否認同?

  霍德明:小産權房 嚇大的市場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格執行農村有關集體建設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國辦發2007年71號令,很清楚的裏面講了。再舉一個例子,還有有關於部門,這個是國土資源部,重申2007年2月14號這個命令,還有鄭州市金水區政府還有命令,明確規定小産權房要拆要拆要拆,但是就是在這麼一個同樣的鄭州,2003年9月份,他自己出臺了一個鄭州市中城中村改造規定,裏面講了小産權房可以變成大産權房。所以我想在這個過程中間,政府的人,中央政府的這個命令,有關於法律方面的決定是毫無疑問的,對於消費者他買這個房,他絕對不能夠説他是糊裏糊塗的,


評論員霍德明表自己的見解

  我們全國目前計算一下,商品房大概是120億平米的這麼一個居住地,小産權房有66億啊,全國來講,大小城市,都有小産權,大小産權房爭議的問題。甚至小産權房佔40%。北京還比較好一點,只佔到20%,最近這一兩年的一個統計數字,所以我想説,這一個所謂的小産權房這個問題,已經不容忽視了。

  北京市政府有幾次就真的把小産權房拆掉了,把這個棒子舉起來,舉了幾次下去了,但是呢,原則上他把這個老百姓的胃口越養越大,所以這是個嚇大的市場啊。

  以北京來講,三四年前的小産權房非常小,甚至它的這個價格也沒有那麼高,但是現在呢,因為這個市場越來越紅火,像現在為止,小産權房已漲了三四千塊錢,一平米了,所以我説這個市場本身了,他是有這種,原來像氣球一樣的膨脹,而到今天為止,如果説是正常的房地産市場被打壓了,小産權房的市場,反而被此嚇大。

  他們這些人都應該一起在將來重新考慮這個問題的時候,要轉正,萬一或者是要有罰金的話,都應該算進去的,所以我想在這個上面,有關於利益,可以説是這些小的開發商,或者是貪圖便宜的消費者,讓我們國家造成了更大的損害。

  周教授剛剛提到了法律程序的合理性,這一點我要提出來,他是法律尊嚴,不是程序的合理,他是尊嚴,而這個尊嚴,就像是什麼,我們古諺有講有説啊,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為什麼這種事情會發生在小産權房身上,春風指的是什麼東西,就表示過去有關於政策方面的政策可能是遲疑,可能是反復…

  張鴻:正當購房人的利益誰來保障

  就像我們今天坐在這兒討論一樣,這個事已經成為各地的媒體關注的一個熱點,而且我注意到在媒體的採訪當中了,很多地方的國土部門和房産部門已經疲於應付了,因為他們也不是特別知道到最後這個小産權房怎麼來轉正,怎麼來變成大産權房。所以他們只能説在合乎條件的情況下可能會轉成大産權房,但是又沒有明確地哪些是合乎條件的,因為沒有具體的細則出來,


評論員張鴻闡述自己的觀點

  我覺得小産權房之所以這麼火,首先是房子太貴,買不起,其實這些去買小産權房的這些人,很多人都是不得已,因為房價漲得太厲害,咱們拿北京距離,北京這個房子現在動不動就是一萬多兩萬,買一套房子了,百八十萬,一兩百萬,過去呢,我們的父母呢,還能幫助子女説把一生的積蓄給你,讓你買一套房,現在呢,父母也幫不了,這個很多人,就瞄向了更便宜的。雖然這些房子在郊區,雖然它沒有大産權,雖然我上班要多花一兩個小時,但是沒有辦法,我買不起那麼貴的房子。我也想在市區當中買一個特別大的房子,所以他們就會去想這些小産權房,雖然這些房子並不能享受那麼好的待遇,但是他們還是要去買,因為在很多的郊縣,北京的很多郊縣,他們的小産權房房,兩三千,一兩千,所以這些消費者來買這些房子,他住進去,其實是一個非常無奈的選擇。天津我舉一個例子,在天津它的小産權房,只相當於它市區內的不到一半,而在北京呢,在郊縣裏面最便宜的小産權房你知道是多少,800塊錢一平米。

  我覺得這個開發商應該付出代價,就不要談保護的這樣的一個原則了,因為他在裏面,我們知道,光土地出讓金,加上各種稅費再一個地産的房屋的價格裏邊,佔到了40%左右,這一塊都是房地産商都已經規避掉的,所以它的這種收益,當然是不應該保護的,還有一點,我覺得就是那些守法的,就是我們沒有膽量去買小産權房的這些人,他們的權益應該保護,另外我需要提醒的,就是我們説既得利益,但是還有一些是既失利益,什麼是既失利益呢,就是在各地都曾經治理過小産權房,推倒過,強行地拿走,然後用做其他用途過。這些人,他當時我買了小産權房,因為違規我受到了損失,現在讓他又合法了,我的損失誰來賠。

  我們必須得尊重法律,因為我在媒體上也看到很多評論,很多人説,已經有這麼多人在住下産權房,已經有那麼多人而且很多住的小産權房的這些人裏面,的確有很多是收入不是特別高的人,他買不起城裏的房子,這是一個社會問題,需要解決。但是讓他合法化,涉及到法律問題,我沒有買是因為我遵守了法律。

  不能讓遵守法律的人付出成本,如果守法的人付出了守法的成本的話了,那麼大家都會去不守法。所以我覺得我特別想提到感覺網友的那一個觀點,就是説我希望這一次的下不為例,真的是下不為例。

責編:程振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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