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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失業保險給付水平偏低

 

CCTV.com  2010年01月08日 08:25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央視網綜合  

  民革市委建議最高支付標準調至最低工資標準80%,並逐步實行“五挂鉤”

  在全球金融危機、失業率上升時期,失業保險無疑是頂“保護傘”。民革上海市委一份調研顯示,已頒布10年之久的《上海市失業保險辦法》為失業人員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但在預防失業和促進就業的功能上仍有提升空間。“金融危機是社會保障的發展契機,而通過社會保障的進步,將挫敗金融危機帶來的種種衝擊。 ”

  調查顯示,目前上海失業保險的月給付標準最低為435元,靠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上限為600元,為最低工資標準的63%。調研報告認為,目前上海失業保險給付水平偏低,“一定程度上混淆了‘保險’與‘救助’的區別”。民革市委建議,可參照國內一些城市的做法,將最高支付標準調至最低工資標準80%。今後可逐步實行失業保險待遇“五挂鉤”,即與本人工資收入(或繳費工資)挂鉤,與繳費年限挂鉤,與家庭負擔挂鉤,與失業者年齡挂鉤,與參加職業培訓挂鉤。

  除了保障基本生活,失業保險還有兩大功能——預防失業和促進就業。在國外,一般失業保險基金支出的60%用於保障失業者基本生活,40%用於促進就業和防止失業。調研發現,上海的失業保險基金目前已開始向促進就業傾斜,不過仍需提高實效。而預防失業一項,是整個制度運轉中最薄弱環節。

  報告認為,可借鑒工傷保險中浮動費率的經驗,“抑制一些企業惡意解雇,或在不景氣時大批量解僱員工,在失業保險領域試行浮動費率是可行的”。所謂浮動費率,企業解雇人員多,今後繳納失業保險費率就高。反之,解雇少,費率就低。

  報告稱,上海地區失業保險實施過程中,存在“重補救,輕預防”情況。這就需要建立健全與失業預防相關的一系列配套制度作支撐。建立失業保險預測預警制度,失業保險監管監測制度,失業調查、統計、分析和信息報告制度,是報告提出的三項基礎性制度。

責編:肖成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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