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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假之間“價差”巨大 車險詐騙六大手法遭曝光

 

CCTV.com  2009年12月29日 09:54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央視網綜合  

  由於車險領域的詐騙案件佔全部案件數量的比重相當大,對行業影響最大,保險業監管部門、公安機關以及各保險公司正聯手對這類案件進行集中打擊。CBN記者于日前了解到,相關部門近期對常見的車險詐騙六大手段進行了曝光。而讓外界感到吃驚的是,這些手段幾乎涵蓋了車險理賠的每個過程。

  真假之間“價差”巨大

  手法一:偽造事故現場。這種手段是實施車險詐騙最常見的手法,同時按行話又分為“大”、“小”兩種:

  偽造“小”事故多發于劃痕險、玻璃險、車損險、交強險等險種,大部分修配廠或多或少都存在此種詐騙行為,可謂“遍地開花”,雖然個案涉案金額較小,但積少成多,最終蠶食了大量保險賠款。

  如偽造劃痕事故,不法分子用2000號的粗砂紙將車體表面擦傷,報案後通常定損200元以上,修理時只需用200號的細砂紙打磨後再拋光就可以,幾乎沒有成本。再如偽造玻璃險的事故,高檔轎車一塊副廠風擋玻璃僅600至800元左右,不法分子故意砸碎後報案,保險公司在定損時如以原廠價定損通常在5000元以上。

  偽造“大”事故主要發生在車損險、商業三者險領域。詐騙者通常採取以舊件、副廠件安裝到車輛上人為製造事故,或是將已發生事故車輛未受損零部件換成舊件、副廠件擴大損失等手段實施詐騙。有的修配廠和定損人員專門收購4S店的廢舊件,在遇到“合適”車型發生事故後,在定損環節實施上述行為,由於廢舊件和副廠件的價格遠低於新品原廠件,一些修配廠及車主利用差價大做文章。

  手法二:先出險後投保,即所謂“倒簽單”。車險領域此類案件往往涉案金額較高,當事人多通過修配廠、“保險掮客”等中間人聯絡保險公司內部人員,內外勾結達到詐騙目的。

  手法三:提供虛假索賠材料。按照虛假材料的種類可以分為偽造、變造修車發票,偽造公安交警部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等。按照虛假材料的來源又可以分為被保險人(車主)偽造、修配廠人員偽造以及被保險人(車主)與修配廠人員串通偽造等。

  手法四:一單保多車。車主將多輛車套用一個車牌,將一車投保後達到一單保多車的目的。即“真車”正常投保車險,在套牌車出險後,依據真車的保險合同索賠。

  手法五:無保險車輛冒充同車型有保險車輛。有的車輛未投保車險,在出現事故後,找到同一顏色、同一型號有保險的車輛將車牌互換,提供有保險車輛的車架號申請理賠。這種手段詐騙得逞的前提必然是與保險公司查勘定損人員內外勾結。

  手法六:更換駕駛員。這類案件主要是駕駛員因酒後駕駛、無證駕駛、體檢不合格、車證不符等原因發生事故後,找人替換駕駛員然後向保險公司索賠,其中以酒後駕駛換駕居多,發案時間多為晚間或深夜,往往事故損失金額較大。

  三環節疏漏成幫兇

  雖然車險詐騙案件的作案手段及方式多種多樣,但有關部門認為,絕大部分詐騙行為能夠得逞均是因為保險公司內控不嚴、修配廠監管真空、無法查勘第一現場這幾大原因造成的。

  監管部門認為,絕大多數保險詐騙案件之所以能夠成功,與保險公司內控管理不當有著必然的聯絡。有的是詐騙者利用保險公司承保、查勘、定損的流程和管理漏洞;有的是由於公司未建立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員工即使發現了詐騙行為和線索也缺乏揭發、制止、打擊的主觀能動性。

  而直接和車輛修理髮生關係的修配廠在車險詐騙案件中也是十分關鍵的一環。有的修配廠像小作坊,修理能力和水平相當差,卻擁有大量客戶,主要原因是專門雇用一批與保險公司定損、理賠等關鍵崗位熟識的人員,在客戶車輛非正常出險後能與保險公司“疏通”,使不屬於保險責任的事故,甚至是虛假事故得到理賠。  

責編:陳平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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