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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評論:土地供應模式應轉向“有限市場”

 

CCTV.com  2009年12月18日 09:12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經濟參考報  

  12月1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國四條”遏制高房價,其中特別提到要適當增加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公共租賃房用地供應,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要實現這一目標,增加中低位商品房土地供應,就不能把現行的招拍挂制度當做惟一的供地模式,而是應該實行土地出讓的‘有限市場’,而不是完全由價高者得的‘自由市場’”,《房地産報》總編助理馬峻嶺分析説。

  土地供應應轉向“有限市場”

  今年國家出臺的關於土地方面的新政策並不多,令人印象較深的是上月國土資源部發佈的《限制用地項目目錄(2006年本增補本)》,即業界所稱的“限大令”,主要內容是限制地塊出讓面積以遏制地王,被看做是對招拍挂制度的一次補充和完善。此次國務院再提完善招拍挂制度,業內人士認為,主要會側重於監督“限大令”和打擊囤地等方面的政策落實情況。

  而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的要適當增加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公共租賃房用地供應,目前還沒有出臺進一步的解釋和相關配套政策。長春市國土資源相關人士表示,對國務院的相關要求,他們也在“揣摩”、“領會”。

  業內人士認為,抓住增加土地供應這一龍頭抓住了增加普通商品房供應的根本,但如果相關細則不出,這個要求很難落到實處。

  據了解,今年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曾經發文要求在商品房小區按5%的比例配建廉租房,以解決廉租房用地問題,擴大房源,但是這個5月份出臺的規定,至今也沒有得到執行。“一是該規定涉及土地等多個部門,建設口一個部門難以協調;二是缺乏具體的可操作性強的細則”,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相關人士向記者表示。

  中央黨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曾提出改革現行土地制度的一攬子建議,包括改變政府寡頭壟斷一級市場供應的局面,形成供給方也充分供應的市場;集體土地、城鎮國有土地都可以自由入市等。

  長春房地産業內人士顧永超認為,由於我國仍然面臨著“保增長”的任務,明年對土地市場不可能進行較大規模的調控,只會做一些小的修補。

  “供應普遍商品住房的用地肯定不會跟高檔房用地一樣,一起拿到土地市場上去競拍,否則,招拍挂來的土地,想建普通商品房也普通不了。”馬峻嶺説。他認為,明年對普通商品房的用地與高檔商品房用地會採取不同的政策,區別對待。

  “如果説國家要增加普通商品房供應,那麼哪些地是為這些房子服務的,肯定會有相關配套政策,比如,政府提供補貼,或者在招拍挂中運用綜合評定指標,而不僅僅是價格。這就是‘有限市場’”。馬峻嶺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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