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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大經適房“適用”了誰?

 

CCTV.com  2009年11月21日 20:38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華網  

房子“太貴”買不起,百姓很心痛。(資料圖片)

  新華網北京11月21日電(新華社記者姜琳)最近兩天,有關經濟適用房的消息再一次引人注目:先是安徽安慶市兩個小區已建的經濟適用房中,沒有一套低於90平方米,面積最大的達205.69平方米;再是陜西西安珠江新城的經濟適用房7成以上面積大於80平方米,均為精裝修,還有180平方米的複式結構。

  複式、精裝修、180平方米,這在中等收入家庭看來,都已經算是“豪宅”了,更何況是低收入群眾。望樓嘆息的人們不禁感慨,這樣的經濟適用房到底“適用”了誰?到底要賣給誰?

  國務院2007年發佈的《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中曾明確提出,經濟適用住房建築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要堅持經濟、適用的原則,提高規劃設計水平,在較小的戶型內實現基本的使用功能。

  然而,原本應該幫助低收入群眾實現“居者有其屋”的經濟適用房,在實際建設中屢屢走樣。從複式結構到別墅,面積越建越大,越蓋越豪華,完全超過了低收入家庭的實際需要和承受能力。有的轉而成為一些機關和企業的福利房,還有的乾脆搖身一變,成了面向市場公開發售的商品房。

  尷尬之境:經適房"三重尷尬"纏身 出路何在

  記者日前在北京、山東、湖北、內蒙等東、中、西10省(區、市)調研發現,作為中央政府推進住房保障的重要舉措之一,已經走過11年曆史的經濟適用房,仍然面臨著分配管理問題頻出、百姓無奈棄購、地方政府缺乏建設積極性“三重尷尬”,並已成為影響民生和關係社會和諧的重大課題,經適房制度改革及相關法制環境的規範完善必須及早提上議事日程。 再話民生:三代人積蓄買一套房何談民生

  住有所居,本是政府的民生使命。正確的房改只能是,讓有錢置業的人買房,讓買不起房的人租房,而且,無論是買的人,還是租的人,都應該還有餘錢看病、養老,都應該不太影響衣食住行。評價房改是否成功,千萬不能只聽一群拿著高薪、住著豪宅、開著靚車的專家,扯什麼人均住房面積增加了多少。要看看在這增加的背後,老百姓支付了什麼樣的代價。

  最新應對:國土部嚴打囤地 細查“批而未用”土地

  國土部再出重拳打擊囤地。20日,國土部下發《關於開展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中“批而未用”土地核實工作的通知》,對“批而未用”土地展開核實。 北京部分經適房改商品房出售 開發商不能自己定價

  北京將從回龍觀、翠城、朝陽新城經濟適用房項目中,劃撥部分房源調整成商品房或限價房出售,以解決開發企業虧損問題。 == 樓市之現狀 ==

炒:投機心態瀰漫樓市 有七成購房者都在“炒房”

  痛:房價高漲讓買房者心痛 京城誕生新地王:樓面地價3萬

  難:國土資源部部長:中國國土資源管理面臨雙重壓力

  囤:囤地屢禁不止 供地模式是樓市"高燒不退"元兇?

  例如安徽安慶建成的419套經濟適用房,雖然在低收入群眾中“遭遇”銷售困境,可開發商早有準備,完全忽視經濟適用房的申購條件,向某集團職工出售了數十套。低收入群眾在漫長的申請和等待中一次次失望,開發商卻利用無償劃撥的土地建房後賺得盆滿缽滿。

  從獲取土地開始,一個經濟適用房開發項目要經過設計規劃、建設動工、檢查驗收、銷售許可等幾十個環節的層層審批和嚴格檢查,難道在此過程中,面積超標這麼明顯的問題都無人察覺,無人懷疑?如果沒有政府部門的特殊“照顧”,205.69平方米的經濟適用房怎麼可能橫空出世、公然出售?

  鄭州經濟適用房用地建別墅群等多起事件已經顯示,表面是無良開發商違規操作,利用國家的經濟適用房優惠政策牟取暴利;其實背後是官商勾結、“紅黑聯手”,共同導演了一齣“狸貓換太子”的騙局。最耐人尋味的是東窗事發後,假公濟私的內部黑手也大多安然無恙,開發商不過被罰幾百萬元,與鉅額利潤相比,這樣的懲處根本就是“撓癢癢”。

  保障性住房建設事關社會公平和百姓利益,是中央多次強調的重要民生問題。一再出現的超大經濟適用房,只“經濟”開發商、不“適用”低收入群眾。有關部門必須予以高度重視,嚴格查處,決不能姑息縱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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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程振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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