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車租價油價聯動機制調整依據國家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
北京將開徵出租車燃油附加費。昨日,記者諮詢了北京市發改委得知,北京從2006年已經建立了出租車價格與油價聯動機制。
據了解,2006年4月,北京市發改委組織了價格聽證會,就出租車價格和油價聯動機制進行了論證。在論證並報請市政府批准後,決定從當年5月20日起,調整了北京市出租汽車租價標準,同時建立了租價油價聯動機制,聯動機制由政府宣佈啟動。
同時,2008年,《國務院關於實施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的通知》發佈,通知中提到,要完善成品油價格配套措施,完善相關行業價格聯動機制。對於出租車和道路客運價格,由各地進一步完善價格聯動機制,根據油價變動情況,通過法定程序,決定調整運價或燃油附加。
市發改委相關工作人員表示,此次進行油價聯動機制的調整,主要是根據國家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為了應對油價波動,保持出租車行業健康發展,從而確定了此次的政策。
同時,此次確定的價格聯動機制的具體執行日期,則由交通部門公佈。在執行之前,會提前告知社會公眾。開徵燃油附加費期間,出租車上也需張貼相關規定。
2006年價格聯動標準
●油價達5.20元/升,由企業發放燃油補貼與駕駛員共同承擔燃油上漲費用。
●油價達5.50元/升,向運距超過基價里程的乘客收取0.50元/乘次的燃油加價。
●油價達5.80元/升,收取1.00元/乘次的燃油加價。
●油價達6.10元/升,提高租價,租價調整後,停止燃油加價和停發燃油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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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玉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