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8月北京首個限價房項目--海淀區西三旗瑞旗家園業主杜女士和徐先生發現兩家陽臺之間的墻壁酥脆,碎墻塊用手一捏便成散沙狀,懷疑施工質量存在問題被媒體曝光後,引發了社會公眾對兩限房質量狀況的大討論,一直被人們忽略的這一"特殊商品"質量問題,露出冰山一角。
據了解,瑞旗家園開發商北京住總集團于2007年4月底拍得瑞旗家園限價房地塊,限價6350元/平方米。根據當時成交價計算,該地塊樓面地價約2863元/平方米,開發商利潤空間有限。
近日,《經濟觀察報》的報道中開發商給出了問題的理由。"問題陽臺"集中在開發商北京住總第六建築公司承建的D26區1、3、4號樓中,事件發生後,住總表示,原因在於奧運期間不允許大貨車上路,為了趕工期,這三棟樓中500余戶的陽臺隔斷,採用現場攪拌混凝土施工,而非混凝土攪拌站供應的商業混凝土,由此埋下安全隱患。超越實際條件的趕工期、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這些實際上都是為了節省成本。有業內人士表示:"出現問題的地方並不是真正關鍵部位,一般出不了大問題,建築商完全能想到這一點,所以才會這樣做,這種偷工減料是有意的。"筆者認為,成本問題不能成為開發商"偷工減料"的理由--首先,國家有關規定"限價房"既屬於保障類住房,又是政策性商品住房。任何一件商品都應該是有嚴格的生産流程和合格産品質量標準,達不到生産合格標準的不能作為商品進入流通領域。房屋作為消費者購買的一種商品,首先應該達到貨真價實,而不是讓業主花了大價錢卻買回來了假冒偽劣商品。如果開發商因偷工減料導致房屋質量和使用功能被破壞,業主的權益受到侵害,這就背離了商品經濟中的誠信和平等交易的原則,屬於欺騙消費者的欺詐行為。必將引發社會公眾對開發商信譽和品牌的不信任。
其次,賺賠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正常現象,身在商海哪有只賺不賠之説?據了解,北京市第一批限價房項目,經歷了漫長的配售準備、奧運停工影響以及原材料的大幅上漲過程,開發商利潤受到極大影響,有些項目利潤甚至為負數。然而以開發兩限房開發商只是賠錢賺吆喝的論點,這種藉口也不能成立。國家開發兩限房的初衷就是滿足中低收入群體的住房需求,不能作為開發商追求暴利的項目,因此,開發商想從中如其他商品房一樣獲取高額的投資回報,出發點就是不對的。
最後,房屋建造成本真的高嗎?筆者認為不然。兩限房在土地轉讓、審批程序、手續辦理、稅收政策等方面都享有優惠和便利條件,相比較其他常規的開發項目其成本首先從立項之始就已降低了很多。何況,北京市規劃委公示了北京市"十一五"保障住房及"兩限房"用地佈局規劃,規劃提出制定相關政策,要求新建開發建設項目必須按一定比例配套建設保障性住房及"兩限房",作為入市條件,配建比例約為15%。因而,對於開發商來説,仍有75%的非保障性的商品住房可以作為較大盈利的項目。此外,在其他施工和原料價格下降的時期,開發商是賺而不賠的。有關業內人士做了分析,目前旗瑞家園售價在6000元左右比其他同一檔次的商品房價格低了近一半,然而,就整體建造成本來看,地價、建設材料、人工費、稅費等都加進去,6000元的銷售價格裏面並非沒有利潤空間。
配套建設保障性住房及"兩限房"是一項浩大的社會系統工程,其建設施工、驗收應該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逐步走向制度化、法治化軌道,開發商努力把"兩限房"工程做成百姓滿意的"民心工程",做成廉潔為民的"陽光工程",既是政府和有關質量規範的要求,也是應盡的社會責任。開發75%商品房,賺錢時不説;建設兩限房,原材料下降時也不説,只説少賺或不賺的房案,不足以為理由,不足以為根據,不足以服眾。 (焦南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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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玉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