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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何以變成了活期存款

 

CCTV.com  2009年10月15日 08:13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中國青年報  

  來自湖南衡陽的易承芳今年54歲,1987年她隨丈夫來廣州一家化粧品工廠打工;22年過去,本想明年就可退休的她,卻突然發現自己根本無法在廣州領取養老金。廣州市社保部門告訴她,繳費未滿15年,不能辦理退休,即便續繳其餘幾年的費用也不可以,只能選擇退保,領回個人賬戶內繳納的資金和利息。這意味著易承芳繳納了11年的養老保險,變成了銀行的活期存款。(央視《經濟半小時》10月13日)

  拿上這點幾乎微不足道的錢,已經“做不動了”的易承芳無論是繼續在廣州生活還是回到湖南養老,“老有所養”對於她都是一個遙遠而飄渺的理想。

  表面上看,易承芳的問題似乎是地方社保政策缺乏人性化的問題,其實不然。按廣州市規定,外來務工者必須在廣州連續繳滿15年社會保險,而且必須是在退休以前繳滿15年,才可能在當地領取養老金。否則只能退保,領取其個人賬戶部分的金額後走人,而剩下的企業統籌部分則會繼續留在流入地。易承芳甚至連個人獨力繳滿其餘年份金額的選擇都不被允許,只能黯然離去,這其實是流入地對外來工勞動剩餘價值的盤剝。

  還有另外一層盤剝,就是流入地對流出地的盤剝,或者説負擔轉嫁。易承芳固然有回到湖南老家的選擇,但按現行養老轉移辦法,轉保只要求轉個人賬戶的那部分,那流出地自然會存在“倒貼”的可能,因為流出地將承擔加上社會統籌資金計算出來的退休金。即便這一部分由打工者易承芳本人承擔,流出地的積極性也並不高。

  長期以來,此种經濟發達地區對於落後地區的勞動力剝奪一直存在,並有愈演愈烈的趨勢。當看到一些勞工大省屈著手指頭盤算打工者每年能帶回多少收入時,我每每會想到那些輸出地區日漸凋敝的鄉村和缺乏活力的城市。儘管流動和遷徙自由是每個人的權利,但沒人能否認其帶給輸出地的負面影響。事實上,大家津津樂道的發達國家的流動自由也不是像我們這樣的單向流動。

  本來,社會保障就是起到一些盡可能的輔助作用,把勞動者在精力健壯時積存下來的價值,在加上企業和社會支付的一部分價值後轉移到勞動者年老力衰時取用。然而,這樣美好的制度設計被現存的政區分割、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等可恥地扭曲。養老保險變身活期存款,意味著勞動者依然是憑藉一己之力在為自己的未來買單,而其所服務的企業和社會卻把本應承擔的責任放棄了。

  短期內,國內不同人群、不同區域的社保差別仍將存在,但這並不意味著可以繼續無所作為。今年4月3日,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發佈了一份題為“構建全民共享的發展型社會福利體系”的社保改革計劃書,其中農民工、城鎮職工、農民為三個群體,分別擁有獨立的社保體系。該基金會副秘書長湯敏表示,這一計劃的最終目標仍是縮小乃至消弭不同群體間的社保待遇差別。

  相信隨著這些努力,那些曾經和正在為中國崛起付出艱辛努力的打工者群體能有一個比較滿意的養老環境。第一代農民工之後,越來越多的農民工都會面臨易承芳那樣的難題。如何讓易承芳們不要“猴子撈月一場空”,是需要有關部門認真解決的問題。(胡印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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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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