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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利率是18% 信用卡透支取現很不合算

 

CCTV.com  2009年10月11日 15:46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文匯報  

  國慶長假期間,一些信用卡持卡人採取透支取現消費。理財專家表示,現在多數銀行對於信用卡透支取現,不分本地異地,一般要收取3%左右的手續費,最低為30元;此外,銀行還要從取現當日開始每天按取現金額的萬分之五收取利息,折合為年利率是18%,是現行六個月至一年期貸款利率的3倍多。因此,消費者信用卡透支取現很不合算。

  理財師指出,消費者使用信用卡消費,應儘量利用信用卡的省錢功能,注意以下三點:一是透支消費巧用免息期。目前各商業銀行信用卡的免息期在20天至50天之間,消費者在透支消費前應注意銀行的賬單日和還款日,計算好還款時間。以農行金穗信用卡為例,其銀行賬單日為每月最後一天,從當月1日到賬單日為一個賬單週期,還款日為次月25日。

  二是信用卡分期付款“免息不免費”。理財師説,為了減輕透支後的還款壓力,信用卡持卡人可以向銀行申請分期付款免息,但是,持卡人在辦理信用卡分期付款免息後,銀行對於透支消費要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續費。有的銀行規定3個月免息期的手續費率為每月0.7%,6-12個月手續費率為每月0.6%,1年合計手續費率為7.2%,差不多等於銀行一年期貸款利率。有的銀行按照付款總額比例來計算手續費,如12個月的還款期手續費為分期付款總額的2.5%左右。

  三是儘量不要向信用卡內存錢。信用卡的最大優點是利用個人信用透支消費,而預存現金則與該理念背道而馳。另外,消費者存入信用卡裏的錢,在取出時要支付取現手續費。因此,除非即將發生的消費將大於透支限額,消費者最好不要在信用卡裏存放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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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玉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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