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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色現實":小産權房屢建不止

 

CCTV.com  2009年09月23日 09:17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中國證券報  

  9月1日,國土資源部一紙《關於嚴格建設用地管理促進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再次叫停各類小産權房。雖然政府幾次三番重申小産權房違規,但是小産權房仍然屢建不止;小産權房存在的“灰色現實”,也成為地方利益和中央政策的博弈的集中表現。

  城市擴展造就規模化運轉

  小産權房,是指在農村集體用地、宅基地或農地上建設起來的房屋。由於中國農地不能流轉,小産權房買賣一直被視為非法。目前,中國城市居民擁有的小産權房已佔到村鎮房屋建築總面積330億平方米的20%以上。

  小産權房的形成有歷史原因。分析人士指出,導致小産權房産生的根本原因之一是近20年來中國城市化、工業化的高速進程。大規模的城市擴展造就了中國歷史上的村鎮規模以最快的速度急劇減少,也直接促進和造就了小産權房問題以規模化的方式不斷誕生和運轉。

  近20年來,有關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國家法律非常不完善。在1998年8月修訂《土地管理法》和1999年5月國務院發佈《嚴禁炒賣土地的通知》之前,相關法律並沒有明確禁止城鎮居民購買農民住宅。

  但自2007年起,有關解決小産權房的法律法規逐漸出臺。2007年6月原建設部發出購房風險提示,提醒購房者,以城鎮居民身份到農村購買農村住房,不符合現有土地管理制度的規定,城鎮居民購買小産權房沒有法律保護。

  2007年12月,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召開國務院常務辦公會研究促進節約集約用地和依法嚴格管理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問題,明確要求城鎮居民不得到農村購買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産權房。

  2008年1月,國務院下發《關於嚴格執行有關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任何涉及土地管理制度的試驗和探索,都不能違反國家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叫停小産權房“合法化”

  2008年起,成都、重慶、北京等地都相繼下發文件,以不同方式試探小産權房合法化的工作。2008年1月,獲得“城鄉統籌綜合改革試驗區”身份的成都、重慶相繼下發文件,以不同方式試探小産權房合法化的工作。2008年6月,北京市政府批轉北京市發改委相關文件,提出對於處在北京第一道綠化隔離帶區域內的農民就地上樓後,剩餘的房屋,可以併入市流轉。

  實際上,地方政府試圖合法化小産權房的做法與2007年10月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有關。《城鄉規劃法》徹底改變了城鄉二元結構的規劃制度,進入城鄉一體化的規劃管理時代。中國600多個城市、1600多個縣獲得了中國32萬個村鎮規劃的主導權。分析人士指出,這是中國規劃史上最大一次放權,也是地方政府主導土地利益調整的最大歷史機會。

  2008年7月9日,國土資源部將有關小産權房的調查情況上報國務院,並提出相應解決與處置建議。7月15日,國土資源部下發通知,要求儘快落實農村宅基地確權發證工作,但同時明確指出,不得為小産權房辦理任何形式的産權證明。

  2009年6月,隨著深圳小産權房“轉正”消息的傳出,小産權房合法化的議題再次出現在輿論中心。2009年6月2日,對於深圳市農村城市化進程中出現的違法建築,將採取分類處理辦法,符合確認産權條件的部分違法建築可依法核發房地産證。

  對此,國土資源部表示,深圳人大處理的是國有土地上的違法建築,與“小産權房”有本質區別。9月1日國土資源部下發《關於嚴格建設用地管理促進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再次向地方政府重申,堅決叫停各類小産權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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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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