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擁有世界上最豐富的稀土資源,但由於亂採濫挖、新建稀土項目過多過快、出口管理不完善等原因,稀土資源流失嚴重,已危及這一戰略産業的安全
■本報記者 張 璽 通訊員 母 瑾
去年中國的稀土出口走私量達2萬噸,而海關統計的去年稀土氧化物(REO)出口量只有3.95萬噸,走私量接近實際出口量的三分之一。這是某媒體最新獲得的消息。
由於國際需求量的逐年增加,一些稀土買家正大肆從中國這個全球最大的稀土出口國走私稀土産品。對此加以整治已顯得格外急迫。
事實上,在業界備受關注的稀土産業政策正在醞釀變革。工信部副部長苗圩近日表示,工信部已研究編制《〈2009-2015年稀土工業發展規劃〉修訂稿》和《稀土工業産業發展政策》,將力求早日頒布執行。據悉,遏制稀土走私現象的相關措施將納入此規劃。
稀土成了“土”
稀土被譽為“工業味精”,因具有豐富的光、電、磁、超導等優異性能,被廣泛應用於尖端科技和軍工領域,成為一種不可替代的高新技術戰略物資。中國擁有世界上最豐富的稀土資源,佔世界可採資源的一半以上。內蒙古包頭的白雲鄂博礦是世界最大的鐵、稀土等元素的共生礦山,以輕稀土為主,佔全國儲量的87%,佔世界儲量的40%。但是,由於亂採濫挖、新建稀土項目過多過快、出口管理不完善等原因,我國稀土資源流失嚴重,已危及這一戰略産業的安全。
長期以來,“賤賣”始終伴隨著我國稀土産品的出口,珍貴的稀土幾乎成了“土”。有統計顯示:2005年我國稀土年出口量比1990年增加了九倍,價格卻下降了55%以上。由於我國稀土産品出口價格低廉,美國、澳大利亞、加拿大等部分擁有稀土礦的發達國家近年來紛紛限制或停止開發本國的稀土礦,轉而從我國進口。目前國外90%以上的稀土上中游産品從我國進口。
稀土專家、徐光憲院士曾表示:“1995年到2005年的10年中,我國稀土出口損失外匯幾十億美元,教訓十分慘痛。”不僅如此,“賤賣”還憑空使日本等國收購儲備了可供20年使用的廉價高質的中國稀土。而日本等國有了20年的儲備,稀土價格高漲時不買入,使他們反而有了國際稀土定價權。
亟待建立儲備制度
專家表示,為了使行業健康發展,我國亟待建立稀土戰略資源儲備制度。日本早在1983年就建立了稀有礦産戰略儲備制度。統計顯示,日本約83%的稀土來自我國。在獲得大量稀土後,日本將這些足夠使用20年的資源貯存在海底。稀土儲量居世界第二的美國也是如此。早在1999年美國就已逐步停止開採本國稀土,並封存了本國最大的稀土礦,轉而從我國進口充實自己的戰略儲備。
徐光憲曾建議,我國每年可以拿出10億美元的資金用於在稀土低迷時期儲備稀土。許多業內人士則表示,資金問題是國家遲遲沒有對稀土進行收儲的主要障礙。
記者了解到,由工信部制訂的《〈2009-2015年稀土工業發展規劃〉修訂稿》規定,要全面提升稀土出口的監管水平,未來6年,中國稀土出口配額的總量,將控制在3.5萬噸/年以內,嚴控走私。初級材料仍被禁止出口。
該修訂稿還提出,將通過“劃定大區”來簡化我國的稀土資源管理。在稀土的開採上,嚴格執行指令性計劃。將建立稀土開採的“專家審查制度”,不定期實地調查稀土礦産地的生産情況,確保國家指令性計劃的貫徹執行。
據悉,目前內蒙古正在和國家有關部門協商請示建立稀土儲備制度。該地區還採取開發中保護、保護中開發的原則,儘量減少稀土含量高的原礦生産,採取嚴格的分穿、分爆、分別運輸、分別堆放的辦法,把稀土資源有效地保存下來。
改變“一盤散沙”局面
稀土産業的更深層次問題是産業發展的低水平。多年來稀土産業模式一直停留在原材料出口和簡單低級的冶煉加工層面上,沒有形成高新技術和高附加值産業鏈,仍沒有脫離“賣資源”的發展模式。專家表示,目前我國稀土行業仍似一盤散沙,面臨産能過剩、無序競爭、大量廉價出口等問題,走提高産業集中度之路,業內兼併重則被提上議程。
工信部制訂的《〈2009-2015年稀土工業發展規劃〉修訂稿》認為, 我國稀土産業存在開採方式粗放、環保意識薄弱、稀土冶煉分離企業過多的問題。因此,要提高稀土行業的産業集中度,扶持大型企業,以提升産業水平。稀土産業的聯合重組,將是我國稀土行業發展的必由之路。
記者了解到,內蒙古還將對稀土産業實施必要的宏觀調控,以包鋼稀土集團為龍頭,通過重組、聯合、兼併中國西部稀土原料生産企業,從而形成一個可控資源總量、可控生産産量的經濟體,目前整合工作基本完成。
內蒙古相關負責人表示,內蒙古控制稀土資源的目的是為了實現稀土産業化,主要是想通過適當控制稀土資源,適度減少出口,從而吸引國內外更多稀土企業到內蒙古落戶,使包頭成為中國的稀土谷、世界的稀土産業基地。
據了解,包頭稀土高新區作為我國惟一冠以“稀土”專業名稱的國家級高新區,依託當地稀土資源,大力發展以稀土為主導的高新技術産業,正在形成稀土永磁材料、稀土拋光材料等幾種市場需求大的重要稀土新材料的基地。中國工程院周廉、李東英等五名院士曾聯名建議,在包頭稀土高新區建設“中國稀土谷”,建議國家有關部門將建設“中國稀土谷”列為國家高新技術産業基地項目,在政策、項目、資金等方面給予必要的傾斜和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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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