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新能源汽車的研發與産業化進程,山東省日前下發《關於推進新能源汽車産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簡稱《意見》),力爭到2011年新能源汽車在當年新車中所佔比重達到5%。
據了解,面對能源、環境問題的嚴峻挑戰,世界主要汽車生産國都把發展新能源汽車作為提高産業競爭能力的重大戰略舉措,新能源汽車的研發與應用已成為世界汽車工業發展的整體趨勢。山東省在《意見》中表示,將以城市公交車為重點,開發新能源電動客車;以家庭用車和出租車為重點,開發小型新能源汽車,爭取用5年到10年的時間,在全省主要旅遊城市、國家衛生城市實現出租汽車新能源化;同時,爭取用5年的時間,使有條件的景區用車完全使用新能源汽車。
山東省表示,將選擇青島、煙臺、濰坊、淄博、聊城、臨沂、德州等部分有條件的城市擴大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與示範,以發展城市混合動力、純電動和代用燃料公交、出租車為重點,建設新能源汽車標準化充電站、加氣站等公共基礎設施,完善新能源汽車産業配套服務系統,加快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應用和普及進程。
《意見》規劃,到2011年,山東省新能源汽車生産能力達到5萬輛,新能源汽車在當年新車中所佔比重達到5%;到2015年,新能源汽車生産能力達到30萬輛。培育5傢具有較強競爭力的新能源汽車生産骨幹企業,使山東成為國家新能源汽車生産和示範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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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