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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和發改委聯合發佈10號令 對汽車零部件進口統一徵稅

 

CCTV.com  2009年08月30日 10:01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央視網  

   

   央視網消息:日前,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決定對《汽車産業發展政策》做出修改,實行了四年多的《構成整車特徵的汽車零部件進口管理辦法》將正式取消。
 
  本台記者 薛晨:我手中拿的這份文件就是工信部和國家發改委發佈的第10號令 它將廢除《汽車産業發展政策》中有關零部件進口管理的相關條款 這意味著中國進口汽車零部件的關稅按照10%的關稅稅率徵收

    據統計,在2005年之前,中外合資汽車企業在國內生産的轎車幾乎有一半是以進口汽車零部件組裝方式生産的。由於進口整車和零部件在關稅方面有比較大的稅差,進口零部件關稅是10%,而整車關稅是25%。因此一些合資企業就以半散件進口方式組裝整車,借此偷逃關稅,賺取鉅額利潤。不僅如此,還使得外方不把核心技術轉讓給中方,使國內汽車企業技術存在嚴重空心化趨勢。為此,國家有關部門決定從2005年4月1日起施行《構成整車特徵的汽車零部件進口管理辦法》。辦法規定,對等於或超過整車價值60%的進口零部件徵收與整車相同的關稅。這意味著,一直享受零部件進口關稅優惠待遇的進口組裝車,將不能再以散件名義進口而變相逃稅。主要靠進口車身、發動機、變速器等重要部件來進行生産的汽車也需繳更高的整車稅率。有關統計顯示,2005年以組裝方式在中國境內生産的外國品牌汽車為42.31萬輛,第二年降至33.8萬輛,2008年進一步下降到7萬輛。該政策一定程度上有效抑制了跨國企業“化整為零”的組裝行為,間接促進了中國零部件産業的合資,和關鍵零部件本地化生産。2006年,歐盟和美國把中國告上世界貿易組織,起訴中國施行該《管理辦法》違規。2008年經世界貿易組織上訴機構的審理和最終裁決,判定該管理辦法違反了國民待遇的原則。作為對此裁決的回應,中國決定從今年9月1日起,取消這一實施4年多的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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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程振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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