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經濟觀察報》報道,圍繞土地增值稅的爭議在未來可能不會存在了。記者日前從國家稅務總局財産行為稅司有關官員處獲悉,在未來的房地産稅制改革中,有可能會取消土地增值稅。
這位官員表示,正在醞釀中的房地産稅制改革將會對此做出統籌安排,目前還沒有明確的方案,具體實施的時間可能會在“十二五”期間,即2011年-2015年。國家稅務總局網站顯示,財産行為稅司具體負責與房地産有關的各個稅種的徵收管理工作。
相關人士分析,取消土地增值稅應該是與物業稅等房地産稅制改革結合起來。
土地增值稅相對收入較少
中國開徵土地增值稅起于1993年頒布的《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所謂土地增值稅是指,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築物及其附著物並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以轉讓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為計稅依據向國家繳納的一種稅賦,但不包括以繼承、贈與方式無償轉讓房地産的行為。其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增值額 適用稅率-扣除項目金額 速算扣除系數。
上述財産行為稅司官員表示,房地産稅的稅種很多,其中,土地增值稅相對是收入比較小的稅種。2008年全國土地增值稅收入537億元,同期,同為房地産稅的契稅收入1300億元。契稅是房地産交易環節最主要的稅種。它是反映房屋交易情況的一個重要指標,約為房價的1.5%,購買第二套住房時的契稅約為房價的3%。
來自國稅總局的消息顯示,從去年下半年以來的房地産頹勢並未影響房地産契稅的稅收。契稅只在今年1月有過負增長,在今年的其他月份,契稅只是增速有所下降,絕對值還是在增加的。而且從今年前7個月來看,契稅收入增速已經超過10%。“今年契稅預計增長超過10%,”上述官員對增收很有信心,他説,因為契稅收入相對滯後於房地産市場,因此國家稅務總局對契稅還是很樂觀的,“房地産進入上行週期以後,收入在下半年會體現得更明顯一些。”
徵收確實有難度
業內人士表示,土地增值稅的稅收收入較少,只是促成改革的原因之一,更主要的原因則可能緣于徵收困難。
上述官員表示,土地增值稅的徵收確實有難度。這是因為房地産工程的週期比較長,涉及的面比較廣,産品也比較複雜,因此客觀上會比一般的稅種徵收要複雜一些。業內人士稱,單就土地增值稅來説,其稅基並不小,應該是個大稅,但是實際徵收上來的比例卻不高,變成了小稅。由於稅務部門很難計算房地産的真實成本,現在地方稅務部門只能按照銷售收入的1.5%-2.5%預繳土地增值稅。
不過,上述官員認為,土地增值稅的徵收情況並不存在特殊的問題,因為“企業想少繳點稅的心理並不是孤立的現象,不僅是回避土地增值稅,對任何稅種都是一樣的”。這位官員表示,稅務部門對包括土地增值稅在內的任何稅種都比較重視。“特別是在經濟走低以後,財政收入降低,稅收壓力增大的時候”。“未來,土地增值稅是不是還有存在的必要性,還很難説。”在談到正在醞釀的房地産稅制改革時,這位官員表示。
至於取消土地增值稅的前提條件,這位官員稱,如果需要調節房地産的超額利潤,就還需要保留土地增值稅。如果房地産將來恢復正常了,土地增值稅也就沒有必要存在。這位官員表示,中國的房地産稅種比國外要多一些,稅費應該怎樣清理,司里正在做統籌的研究規劃,現在還沒有一個明確的説法,具體實施的時間可能會在“十二五”期間。
推進房地産稅收“一體化”
除了還在醞釀中的房地産稅制改革,在徵管方面,國家稅務總局正在深入推進房地産稅收 “一體化”的工作。
財産行為稅司的另一位官員表示,房地産稅收“一體化”工作不但增加了房地産稅收,還為房地産稅制改革做著基礎性的準備工作。中國的房地産稅包括:房地産業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城市房地産稅、印花稅、土地增值稅、投資方向調節稅、契稅、耕地佔用稅等。這些稅種分別由不同的稅務部門徵管。
由於房地産各個環節都有稅務部門在徵收,但稅務部門對各稅種的信息並不對稱,而房地産業又是一個環環相扣的體系,從各個環節入手得到的稅源信息肯定是片面的。通過房地産稅收“一體化”將從各個環節採集到的稅源信息進行整合利用,既可以解決各個環節掌握稅源信息不足的狀況,又可以加強自己本環節稅源的徵收監管。
據介紹,稅務部門從2005年就開始開展房地産稅收“一體化”的工作,一開始主要是在交易環節,以契稅為切入點。現在已經掌握了交易環節的稅源信息,交易環節基本上實現了預期的目的,今後房地産稅收“一體化”將向開發環節、保有環節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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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玉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