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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制定的“企業工資指導線”可以休矣

 

CCTV.com  2009年08月05日 07:44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中國青年報  

  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日前在其官網發佈《關於公佈廣東省2009年企業工資指導線的通知》,明確規定本年度工資增長基準線為7%,上線為12%,漲幅明顯低於去年,其中“下線為零或負增長”更是近年來首次出現的字眼。據悉,這一指導線並不要求企業強制執行。(《廣州日報》8月4日)

  很多人對此的第一反應可能是“為何又是普通職工受傷”:加薪的總是公務員,到“負增長”就只有企業職工了。確實,去年金融危機以來,韓國和中國香港等國家和地區都降低公務員工資或獎金,與民眾共渡時艱。但國內的公務員並不“與國際接軌”,有的省甚至還漲了工資。

  其實,企業職工工資波動較大,公務員“旱澇保收”甚至“逆勢漲薪”,這些雖難言合理,卻也容易理解。企業(不包括國有企業)的收入分配早已市場化,職工工資隨市場條件和企業效益變化而波動,完全是一種正常現象;而公務員由於民意的“代表權”不足,普通民眾對其漲薪也只能嘴上罵罵。

  真正令人困惑的是“企業工資指導線”本身。對非國有企業而言,勞動力和職工工資早已實現市場化定價,企業定多少工資,漲多少工資,屬於企業和職工協商定價的問題,“企業工資指導線”豈非多餘?新聞中説“企業工資指導線”並不要求企業強制執行,那又規定“企業工資指導線”幹什麼呢?“企業工資指導線”在市場經濟下徒具觀賞價值。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的行政職能多少還停留在計劃經濟年代,那時,企業工資確實需要“指導”,企業的採購、生産、銷售也都是如此,企業沒有自主權,員工也沒有選擇權。如今,“企業工資指導線”不起作用了,這多少也是一種進步。近年來,各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依然頻繁出臺各類工資分配和增長的“指導意見”,恐怕只能對公眾起安慰作用。

  那政府部門是否就完全不干預企業的收入分配?也不是,因為勞動者在企業面前總是弱勢的,政府不僅應為職工與企業博弈提供平臺,還應保證職工獲得最低標準的收入。制定合理的最低工資標準並嚴格執行,是政府的職責之一,但這方面現在卻是做得最差的。相關部門與其在工資增長上為職工“畫餅充饑”,不如扎紮實實地貫徹落實好最低工資制度,並抓好工會建設,為推進職工工資集體協商創造條件。

  必須重申,任何時候都不要忘記市場規律。正如經濟學家楊鵬在《忘掉經濟學將帶來災難》一文中所指出的,政府行政部門直接干預企業內部的要素分配,是藐視市場經濟規律、嚴重擾亂價格信號的行為。這不僅不能真正起到為職工漲工資的效果,反而會扭曲資源配置,對企業造成傷害。如此看來,“企業工資指導線”可以休矣。(陳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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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陳平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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