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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毛錢一個” 大批股民資料遭網上兜售

 

CCTV.com  2009年07月20日 07:52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證券時報  

  只要花一毛錢,股民的姓名、電話、開戶營業部、開戶日期、資金量等有關資料可盡收入囊中。最近互聯網上出現了許多兜售股民資料的廣告信息,任何人只要通過QQ與賣方商定所需的具體資料、數量及價格,轉賬完畢後即可得到想要的資料。為了調查了解上述股民資料洩露的源頭,證券時報記者近日對此進行了暗訪。

  想買資料還得趁早

  “本週的資料賣完了。”證券時報記者輾轉聯絡上了一個兜售股民資料的賣家黃立(化名),但黃立的答覆讓記者出乎意料。他向記者表示,新資料都很搶手,一齣來就讓人買走了。

  “做我們這行的都很講誠信,賣過的資料不會再給第二家。”黃立向記者解釋説,“對於買家來説,買股民資料的目的主要是要開發有效客戶,如果客戶已經給上一個買家騷擾過了,你再打電話過去效果肯定就差多了。”

  黃立提醒記者,如果真想買股民資料還得趁早,最好是提前預約,這樣新資料一到就可以分多點份額,而且在價錢上也會得到更多的折扣。據其透露,每週更新的股民資料數量都在萬份以上,一個月下來至少可賺萬元以上。

  在黃立給記者提供的股民資料上,記者驚訝地看到,這份股民資料之詳盡——股民開戶時間、開戶營業部、家庭住址、手機號碼、資金量、當前購買的股票等等,可謂應有盡有。

  其實,像黃立這樣在通過互聯網兜售股民資料的賣家不在少數。記者以“股民資料”為關鍵詞在網絡上進行搜索後,立即找到上千個相關網頁。記者點擊進入一個網頁後看到,網頁上赫然寫著“2009年新到全國股民資源、黃金投資者電話號碼、開戶資料出售,資源每週更新,市場上絕無僅有,絕對真實可靠。每批新資源數量有限,先到先得,售完即止。”

  由此看來,網上兜售股民資料已氾濫,而股民資料的洩露也似乎成為了司空見慣的事情。

  資料來源三大渠道

  那麼,如此龐大的股民資料信息是通過何種渠道洩露出來的呢?黃立告訴記者,“通常,我們的資料來源主要有三種渠道:一是網站、媒體、培訓機構的會員資料。二是電信部門的通話記錄。三是部分證券公司營業部、投資公司、各類代理機構的客戶資料。”

  以黃立的公司為例,其出售的資料分幾種類別,每種類別的價錢不一。最低類別的資料只有股民的姓名和電話號碼,有的甚至連名字也沒有。“這些資料主要來自於網站、電臺、電視的證券欄目裏的股民熱線。”黃立向記者透露,“我們一方面與網站、電臺這些媒體的證券欄目合作,直接把他們的記錄要過來。另一方面,我們通過電信部門的人把相關的通話記錄弄到,這樣也可以收集到相關股民的電話資料。特別是如果能拿到證券公司群發給客戶的短信號碼記錄,那就更有價值了。”

  “不過,這些還是比較低級的做法。”黃立表示,“一般情況下,我們更多希望的是從證券公司、投資公司和其他投資代理公司那裏直接拿到資料,這種資料最有價值。不過,這個難度比較大,需要付出較大的成本。”

  當記者問到具體要付出多少成本時,黃立則止住了,他表示,“這是商業機密,如果講出去了,對大家都不好。”

  買賣資料均屬違法但舉證困難

  對於上述買賣股民資料的現象,深圳某資深法律人士表示,買賣個人資料均屬違法行為,按照法律規定,侵害他人隱私權的,侵權人應當按照因此獲得的利益給予賠償,也可以按照受害人的損失進行賠償。

  不過,該律師同時表示,在判定侵害他人隱私權的問題上舉證較為困難。首先,很難舉證具體是誰洩露了股民的資料。股民在某處留下聯絡方式後,相關的資料可能要經過很多環節,任何有機會接觸資料的人都可能出賣這些資料,究竟是誰出賣的,較難查到。其次,股民資料被出售後,由於手機號碼尚未實施實名制,因此難以追溯撥打股民電話的具體是什麼人,且通話內容難以舉證。最後,股民也很難向法院成交造成的嚴重後果,法院主要是對侵犯業主隱私權,而在損失的程度或者具體金額上也很難判定。

  律師建議,股民要切實保護好個人隱私,不輕易把相關資料透露給不信任的機構和個人,發現問題應及時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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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程振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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