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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你走出車險理賠四大誤區

 

CCTV.com  2009年07月01日 13:39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央視網綜合  

  近幾年,隨著人們保險意識的增強,購買保險的人也越來越多。但據調查,多數人在投保時對保險的認識不足,在向保險公司索賠時常常陷入誤區,在理賠時産生爭議。對於車險理賠,被保險人應避免四個誤區。

  誤區一:投保不計免賠就能獲得全額理賠

  在投保車險時,不少被保險人會選擇投保不計免賠險,目的是為了將保險公司規定的免賠率或免賠額轉嫁給保險公司。實際上投保了不計免賠險,也不一定就可以獲得全額理賠。為了防範道德風險,保險公司會對一些特定的事故定出單獨的免賠率,而且這些免賠率不屬於不計免賠範圍。如多次出險、超範圍行駛、車輛超截等,一般會加扣免賠率。

  誤區二:隨意包攬事故責任

  有的被保險人認為反正有保險公司賠付,事故中的責任認定並不重要,因而在進行責任認定時,有的被保險人“不怕”承擔責任。但是,對於第三者責任險,保險公司根據被保險人承擔的責任輕重制定了不同的賠付比例。因此,在責任認定中,被保險人一定要明確責任,不是自己的責任不要承擔。

  誤區三:先修理後報銷

  有的被保險人在出險後不是立刻向110和保險公司報案,而是先找修理廠,修完車後再找保險公司報銷費用。實際上,車險理賠程序一般是:出險後應首先打110報案,並及時通知保險公司查勘事故現場,待保險公司對車輛定損結束後,然後才是對車輛進行修理,提交單證、賠付。被保險人如果不向保險公司報案就開始修理車輛,在理賠時保險公司認為修理費用高出定損的費用,差額部分將由車主自己承擔。

  誤區四:委託修理廠理賠

  有的被保險人怕麻煩,發生事故後不與保險公司直接聯絡,而是將理賠委託給較為熟悉的修理廠。的確,這樣操作會省去麻煩,但也存在風險。因為有的修理廠會讓被保險人走一些“歪門邪道”以達到賠付目的,而這些“歪門邪道”如果被保險公司查實,被保險人不但需要自己承擔責任,還會在保險公司留下不良記錄,對以後的續保、理賠産生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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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玉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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