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26日公佈的《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09)》表示,央行將積極推動國際金融體系改革,推動建立公平、公正、包容、有序的國際金融新秩序。
報告顯示,央行將努力改革國際貨幣體系,推動國際儲備貨幣向著幣值穩定、供應有序、總量可調的方向完善,從根本上維護全球經濟金融穩定。避免主權信用貨幣作為儲備貨幣的內在缺陷,需要創造一種與主權國家脫鉤、並能保持幣值長期穩定的國際儲備貨幣,充分發揮特別提款權(SDR)的作用,由IMF集中管理成員國的部分儲備,增強國際社會應對危機、維護國際貨幣金融體系穩定的能力。
報告同時強調,應強化中央銀行救助職能,建立危機快速反應機制。必要時擴大中央銀行可救助金融機構的範圍,並賦予中央銀行相應的監管權。
報告稱,要建立快速、靈活、有效的金融穩定操作框架。中央銀行應掌握多種政策工具,當金融機構陷入流動性困境並威脅金融穩定時,可適時調整政策工具的使用頻率、期限、交易對象、交易條件等,以滿足危機時期迅速增加的流動性需求。建立滿足商業性金融機構融資需求的有效機制,消除其"接受救助會導致名譽受損"的顧慮。當問題金融機構難以通過市場化方式獲得融資時,應允許中央銀行視情況向其提供額外資本或階段性持有股權,以避免金融機構大規模倒閉對整個金融體系造成衝擊。
報告表示,央行要進一步提升系統性金融風險管理能力,完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有效發揮機構監管與功能監管的作用,加強跨行業、跨市場監管。同時,健全對系統性金融風險的評估,提高檢測、分析和預警能力。增強金融體系的逆週期性,提高應對經濟週期波動的能力。加強金融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能力建設,完善系統性風險的事前預防和事後應對機制。適時推出存款保險制度,完善金融安全網,切實維護金融體系安全穩定。
此外,提高發展中國家在國際金融組織中的發言權和代表性,發揮其在維護國際和地區金融穩定方面的作用。加強對國際儲備貨幣發行國的監督,健全國際儲備貨幣發行調控機制。增強對金融機構和仲介組織的監管,提高金融市場和各類金融産品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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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