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等四部門19日印發《境內證券市場轉持部分國有股充實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實施辦法》的通知,通知指出,凡在境內證券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含國有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均須按首次公開發行時實際發行股份數量的10%,將部分國有股轉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持有。全國社保基金會在承繼原國有股東禁售期的基礎上延長三年禁售期。
中國人民大學金融與證券研究所所長吳曉求表示,此次國有股轉持政策對股市影響中性偏好,但是對大小非減持沒有什麼影響,上市公司高管減持取決於其對企業價值做出的判斷,在價值與價格之間選擇,減持還是由其自身決定。
他指出,由於社保基金缺口較大,國有股劃撥持有助擴大社保基金資産組合,充實資産來源,將有利於健全我國社會保障體系,拉動我國居民消費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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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韓文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