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22日電 中國證監會今天傍晚在其官方網站上發佈了《關於進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發行體制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消息稱,為進一步強化市場約束機制,充實和完善詢價制度,我會對有關股票發行體制改革問題進行了深入的調查研究,起草了《關於進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發行體制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時間為2009年5月22日至6月5日。
附件:《關於進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發行體制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
關於進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發行體制的指導意見
(徵求意見稿)
近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正確領導下,我國資本市場進行了一系列重大基礎性和制度性改革,取得了顯著成效。市場規模和容量跨上新臺階,市場機制和結構逐步優化,投資者入市踴躍,各類企業利用資本市場健全機制、融入資本的態度積極,資本市場的重要性日益突出。為了進一步健全機制、提高效率,有必要對新股發行體制進行改革和完善以適應市場的更大發展。經過對股票發行體制改革有關問題進行廣泛調查研究,我會對進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發行體制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改革原則、基本內容和預期目標
(一) 改革原則。堅持市場化方向,促進新股定價進一步市場化,注重培育市場約束機制,推動發行人、投資人、承銷商等市場主體歸位盡責,重視中小投資人的參與意願。
(二) 基本內容。在新股定價方面,完善詢價和申購的報價約束機制,淡化行政指導,形成進一步市場化的價格形成機制。在發行承銷方面,增加承銷與配售的靈活性,理順承銷機制,強化買方對賣方的約束力和承銷商在發行活動中的責任,逐步改變完全按資金量配售股份;優化網上發行機制,股份分配適當向有申購意向的中小投資者傾斜,緩解鉅額資金申購新股狀況。同時,加強新股認購風險提示,明晰發行市場的風險。
(三) 預期目標。一是市場價格發現功能得到優化,買方、賣方的內在制衡機制得以強化。二是提升股份配售機制的有效性,緩解鉅額資金申購新股狀況,提高發行的質量和效率。三是在風險明晰的前提下,中小投資者的參與意願得到重視,向有意向申購新股的中小投資者適當傾斜。四是增強揭示風險的力度,強化一級市場風險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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