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政府13日批准壞賬銀行法,以幫助銀行業減輕壓力,活躍銀行間借貸業務,保障經濟發展。
根據新出臺的壞賬銀行法,德國銀行可將所持有的各種不良證券資産轉移到一個由政府擔保的特殊機構。為此,銀行方面可獲得政府擔保的貸款,但必須承擔每年的政府擔保費用和可能出現的虧損。政府對銀行不良資産擔保的最長期限為20年。
據悉,目前德國銀行不良資産賬面總額共2000多億歐元。政府建立的壞賬銀行將成為各銀行因金融危機而無人問津的不良證券的“收集點”。這一新的銀行救援計劃將有助於德國多家州立銀行擺脫當前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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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肖成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