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人士透露,銀監會近日就《商業銀行聲譽風險管理指引》向各商業銀行總行徵求意見。《管理指引》強調,商業銀行應當將聲譽風險納入本行公司治理及全面風險管理體系。
該指引旨在督促商業銀行規範聲譽風險管理,引導商業銀行完善全面風險管理體系,並通過審慎有效監管,保護廣大存款人和消費者的利益。
建設銀行研究部總經理郭世坤指出,對商業銀行形象帶來負面影響的各種因素都會構成聲譽風險,比如與客戶的衝突以及任何基層違規和犯罪行為。此外,商業銀行是否善待員工,是否很好地把産品和服務傳遞和提供給消費者,是否面臨法律案件風險,怎樣處理危機等,這些也都極易形成聲譽風險。
“目前聲譽風險管理對於我國商業銀行來説還是一個新的概念。”某銀行人士指出,聲譽風險對於商業銀行經營可能帶來嚴重影響。聲譽因素比財務業績更能提升或挫傷一家公司的聲望,聲譽風險更加難以衡量並且難以預測。
該指引要求,商業銀行聲譽風險管理應當全面覆蓋商業銀行的各種行為、經營活動和業務領域。商業銀行在所有業務和經營管理的全過程中,應始終貫穿聲譽管理意識。商業銀行應制定清晰的聲譽風險管理目標和要求,對涉及聲譽風險管理的各部門進行明確的授權和職責分工,對各部門的工作情況進行監測並隨時糾正可能危害聲譽的行為。
指引要求,商業銀行應當選擇適當的方法對聲譽風險進行管理,包括聲譽風險的識別、評估、控制、監測、報告和後評價。商業銀行應當根據自身情況對聲譽風險進行情景分析和壓力測試。
責編:金文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