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 > 經濟頻道 > 國內財經 > 正文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

消費警示:辦信用卡資料應註明"專用"

 

CCTV.com  2009年05月06日 07:29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京華時報  

  針對近期銀行卡安全問題,市消協昨天發出消費警示,提醒消費者在辦理信用卡時,要在身份證複印件等證明文件上註明“專用”,以防止信息被移作他用。

  市消協表示,辦理信用卡時最好要本人直接到銀行親自辦理。在提供身份證複印件時,最好標注使用用途:“僅供辦理銀行信用卡”,以防止身份證件被移作他用。

責編:金文建

1/1

相關熱詞搜索: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網民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