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4月30日消息,銀監會對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分支機構的市場準入政策進行調整。
對符合條件的中小商業銀行在相關地域範圍下設分支機構,不再受數量指標控制;不再對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設立分行和支行設定統一的營運資金要求,由各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根據業務發展和資本管理需要統籌調節、配置。
在日前下發的《關於中小商業銀行分支機構市場準入政策的調整意見(試行)》中,銀監會強調,要進一步簡化審批程序,將省內分支機構審批權限下放給各省銀監局。要求商業銀行科學制定機構發展規劃;鼓勵商業銀行優先到西部、東北等銀行機構較少地區、金融服務相對薄弱地區設立分支機構,並對符合監管導向的相關申請予以優先支持。
銀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本次市場準入調整主要針對的是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城商行,其初衷主要是放寬和簡化機構設立,通過設立更多的分支機構來加強金融對地方經濟,特別是縣域和“三農”以及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此項政策目前只是在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城市商業銀行中先行試點,待政策在實踐中完善後再予推廣。”
該負責人強調,中小商業銀行在推進其機構發展時,應綜合考慮自身資本充足狀況、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水平、業務經營計劃的連續性以及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環境等因素,做到統籌兼顧。
中央財經大學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監管機構放寬中小商業銀行分支機構的市場準入,主要是基於調整貸款結構的考慮。“目前雖然貸款增速很快,但是貸款結構不是很合理,中小企業貸款供給不充分。此前,管理層已經連續出臺一系列政策,比如調整中小商業銀行存款準備金率,允許中小銀行存貸比突破75%。此次銀監會對中小商業銀行分支機構市場準入的調整就是前兩項政策的延續。”
責編:金文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