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出臺的《家電下鄉操作細則》,對家電下鄉的操作流程進行了規範,並大幅度簡化了補貼審核兌付程序,財政部有關負責人對此進行了詳細解讀。
操作辦法調整
加大落實力度好事辦好
自今年2月1日全國推廣家電下鄉工作以來,各地積極開展工作,農民購買家電下鄉産品十分踴躍,成效顯著。但由於補貼産品種類、參與下鄉的生産和流通企業、農民購買數量等在短時間內大幅增加,各環節工作協調難度增大,媒體反映有些地區出現補貼兌付不及時、假冒家電下鄉産品等問題。
對此,國務院領導高度重視,要求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實施細則,完善家電下鄉操作辦法,進一步加大家電下鄉補貼政策的落實力度,把好事辦好。《家電下鄉操作細則》對家電下鄉操作辦法的重大調整,大幅簡化家電下鄉補貼審核兌付程序,並對提高家電下鄉産品質量、完善售後服務以及加強生産銷售企業的監督管理等作出了具體規定。
15個工作日內
補貼資金必須兌付到位
在1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進行簡化補貼程序改革試點。解除生産企業發貨登記與銷售網點錄入環節間的制約關係,取消鄉鎮財政所審核、縣財政局兌付環節,改為銷售網點代審、鄉鎮財政所兌付。試點時間為2009年5月1日至2009年7月31日,試點成功後全國推廣。
未改革地區,仍然由財政部門審核並兌付,但解除生産企業發貨登記與銷售網點錄入環節間的制約關係,並將原來“鄉鎮財政所審核,縣財政局兌付”調整為“鄉鎮財政所審核並直接兌付”。
不管是否進行簡化補貼程序的改革,凡由於銀行網絡不健全、地廣人稀等原因,實行“一卡通”、“一折通”方式兌付有困難的地區,在確保資金安全的情況下,可創新補貼程序,採取銷售網點代理審核並墊付補貼資金,再與財政部門清算的方式。採取上述簡化措施後,在農民提出補貼申請的15個工作日內,補貼資金必須兌付到位。
産品擴大到9類
電腦空調熱水器都納入
家電下鄉産品包括彩電、冰箱(含冰櫃)、手機、洗衣機、電腦、空調、熱水器(含儲水式電熱水器、燃氣熱水器、太陽能熱水器)、微波爐、電磁爐9類,摩托車已經納入汽車下鄉補貼渠道。
家電下鄉産品最高限價如下:彩電3500元,冰箱(含冰櫃)2500元,手機1000元,洗衣機2000元,壁挂式空調2500元,落地式空調4000元,儲水式電熱水器1500元,燃氣熱水器2500元,太陽能熱水器4000元,電腦3500元,微波爐1000元,電磁爐600元。
享受補貼的每類家電下鄉産品每戶農民限購2台(件),財政部門對農民購買家電下鄉産品給予産品銷售價格13%補貼的資金。家電下鄉産品銷售價格不得高於産品中標價格以及市場同期同類産品價格,但可以隨成本下降及供求因素按低於中標價格銷售。
責編:韓文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