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證券董事總經理陳軍:
應吸引優秀保薦機構參與創業板
中信證券董事總經理陳軍認為,保薦辦法和發審委辦法實施以來取得了明顯效果,上市公司質量極大提高,保薦機構和保薦代表人的責任意識和執業素質也得到了提高。在現有成熟制度框架下,根據創業板特點對兩個辦法進行修改完善,符合創業板設立的初衷和創業企業的特點,有利於推動創業企業和創業板的發展。
此外,他建議監管機構對創業板上市公司變更募集資金投向給予更大的寬容度。同時,應該通過制度設計吸引更多優秀保薦機構參與創業板。優秀保薦機構參與可能成為影響創業板發展的重要因素。一方面,保薦機構是從源頭上把關的第一道關口,保薦機構的水平和判斷能力決定了準入企業的基準。另外,上市之後,保薦機構應該有專門的制度和措施保證持續督導的到位。對於創業板企業,券商投入的成本不亞於中小板甚至大盤股,但小項目存在低收入、高風險的問題。他表示,自己較為擔心由於拿不到大項目和中小板項目,一些保薦機構爭奪創業板項目開打價格戰,這會導致優秀保薦機構無法保證成本,不願意參與創業板,使創業板發展受到影響。
他還建議,第一批掛牌企業應該有行業、規模、業績和成長性等方面差異化的結構性安排,避免給市場誤導,以為創業板上市的都是精品。
平安證券總經理薛榮年:
進一步提高創業板透明度
平安證券總經理薛榮年21日接受中國證券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創業板的上市門檻不要太低。應進一步提高創業板的透明度,把發審委委員們的審核意見向社會公佈。
他表示,推出創業板,不僅要給創業企業提供一個融資和發展的平臺,更多的要起到政策引導的作用,引導社會資金尤其是大量私募資金投入到創業企業中去。他介紹,目前平安證券儲備了100多家上市資源,估計整個市場上至少有1000多家企業等待上市。
“如果門檻低,風險就大,保薦責任又加大了,而收費又低,大家就沒有積極性了。”薛榮年説,創業板的門檻不能太低,否則保薦機構的積極性可能不高。他表示,券商自己能把握好,哪些企業能上中小板,哪些企業該上創業板,應該給券商更多的主動權。
他建議,可以在創業板上放開“保薦人簽字”,把簽字權更多側重在保薦機構而不是保薦人。另外,給優質的保薦機構類似高考保送制度的綠色通道,給優質券商保送企業的權利,進一步鼓勵社會資源向優質券商集中。
談到發審委辦法的修訂,薛榮年建議引入保薦機構的人士加入發審委。保薦機構作為專業機構,把關能力不在會計師和律師之下。會計師事務所和律師事務所能夠解決好利益輸送問題,保薦機構也能解決好這一問題。此外,他建議,引入行業專家更多承擔諮詢和培訓的作用,為發審委提供專業技術意見供參考。
薛榮年還建議,進一步提高創業板的透明度,把委員們的意見在網上公佈,這樣可以提高委員的責任心。
大成律師所合夥人丘遠良:
引入懂技術又懂商業專家
“創業板需要的專家不是科學理論人員而是既懂技術又懂商業的專家,專家要能判斷創新技術有沒有商業價值。”大成律師事務所合夥人丘遠良21日表示,理論專家不等於技術專家,有的公司雖然是高科技公司,但卻沒有商業價值,因此,行業專家要能判斷高新技術有沒有商業價值。
他説,由於發審委中的專家名額有限,那麼行業技術專家可以和諮詢委員相結合。主要的大的領域專家進入發審委,而細分領域的專家可以成為諮詢專家委員會的成員。
丘遠良建議,在創業板發審委中增加券商投行人士。他認為,創業板信息披露非常重要,但這種信息不僅是法律信息和財務信息,還應有行業發展的信息。發審委的使命應該包括幫助投資者進行理性決策,應該有投行專家來幫助實現這個使命。例如,會計師和律師不懂投資,但發行股票,讓投資者去買股票是一種投資行為。例如,某個公司很好,財務指標很漂亮,完全符合上市要求。但實際上,公司的行業發展空間非常有限,這樣的公司上市的必要性不大,但從財務數據看,可以上市。這時,如果在發審委裏有投行的專家幫助把關,對投資者很有益處。
此外,丘遠良還建議改進發審委的表決機制。例如,如果出現發審委委員對企業提出異議的時候,要先看這個委員屬於哪類人士,問題是哪方面的,如果非法律專業人士對法律問題提出異議的時候,應該徵得法律專業人士的意見,這樣對發行人更公平。此外,如果一個法律問題,7個發審委員裏面有2個法律專家都投反對票,但其他5個委員投贊成票,這種情況即使達到5票也不能通過。
責編:金文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