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博鰲(海南)4月18日電(記者趙曉輝、周正平)這場震撼世界的金融危機使國際社會充分認識到國際信用評級體系對全球金融體系安全的重要作用。在信用經濟全球化的背景下,原有的信用評級體系是否仍然適用?構建新型信用評級體系需要遵循怎樣的原則?大公國際資信評估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裁關建中在博鰲亞洲論壇期間就此接受了新華社記者專訪。
“經濟全球化發展是以信用全球化為條件的,信用全球化的實質則是債權與債務關係的全球化,國際貿易、投資、貸款、債券發行是推動債權債務全球化的最主要方式。”關建中説。
數據顯示,從1987年到2007年底的二十年間,國際貿易大約增長了4倍,國際直接投資大約增長了12倍,國際貸款大約增長了36倍,國際債券發行大約增長了60倍。
關建中説,正是這種信用關係在世界範圍的擴張,推動著各國經濟走出國門,把世界經濟連接為一個整體,每個國家的信用社會化發展也日益成為信用全球化的組成部分。他認為,在此背景下,把一國評級標準作為衡量他國風險的國際標準,因其缺乏科學性和公正性,極有可能破壞受評國家和地區的信用關係,影響其金融和經濟的正常發展。把一國評級信息作為全球金融市場交易和經濟運行的支持條件,極有可能成為導致局部或全球金融危機的根源。
據介紹,現存國際信用評級標準是美國評級發展歷史和評級標準輸出及其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的産物,在信用經濟發展的一定階段發揮了積極作用。然而,在信用經濟進入全球化發展階段繼續把它作為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國際信用風險評價標準,則可能違背國際社會發展規律。
關建中説,構建新型國際信用評級體系應該著重從三個方面進行思考,即建立世界信用評級組織,制定世界信用評級標準,建立世界信用評級監管組織和準則。
他認為,建立世界信用評級組織應當遵循獨立性、公正性、公平性、科學性和非競爭性原則。世界信用評級組織應該是一個超國家主權的信用信息服務機構,不代表任何國家或國際組織的利益,更沒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必須堅持為國際投資者服務,尊重和維護債權國和債務國的利益,絕不能通過評級損害任何國家的利益。
世界信用評級標準是國際評級體系的核心構成。關建中認為,其制定應該遵循一致性原則,這包括評級符號、評級標準、評級數據標準的一致。
不過,由於在國際信用關係中,每個債務主體所在國家的信用風險形成因素具有其特殊性,這是由其政治、經濟、金融、法律、文化、生産力發展水平所決定的,所以世界信用評級標準的制定必須尊重各國信用風險形成規律,在評級一致性原則指導下,充分考慮債務國的國情。
關建中認為,除去評級組織和標準之外,還應該有與之相匹配的監管機構作為國際信用評級體系健康有效運行的保障。他認為,世界評級監管體系應該包括世界、地區、國家三個層次,其目標是支持世界信用評級組織通過評級技術創新滿足信用經濟全球化發展需要的同時,注重對評級組織的風險監控,使國際評級體系平穩運行,避免發生因評級失誤導致的局部或全球性金融危機。
責編:陳平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