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債券賬戶及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股票和基金賬戶的各類投資者(包括個人投資者),都可以購買2009年地方政府債券。
財政部17日詳細披露了有關地方政府債券的具體內容。
具體發行程序
代理:
地方政府債券統一由財政部代理。
發行方式:
按照記賬式國債發行方式,面向記賬式國債承銷團甲類成員招標發行。地方財政部門指定觀察員現場觀察招標過程。中標的承銷機構可以採取場內掛牌和場外簽訂分銷合同的方式分銷。
流通方式:
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後可按規定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和證券交易所市場上市流通。
符合條件的投資者
凡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債券賬戶及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股票和基金賬戶的各類投資者(包括個人投資者),都可以購買2009年地方政府債券。
信用水平
這次地方政府債券由財政部代理髮行,由財政部代辦還本付息,其信用實際上接近於國債。
投資選擇
由於債券利率隨行就市,投資者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選擇投資組合。
如何切實履行償債責任
2009年地方政府債券由財政部代辦還本付息。
國務院明確,各地區人民政府作為地方政府債券債務人,要統籌安排本地區綜合財力,切實承擔地方政府債券的還本付息責任,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財政部上繳地方政府債券本息、發行費等資金。未按時上繳的,應當按有關規定向財政部繳付罰息。對未按時上繳的地方政府債券本息、發行費和罰息等資金,由財政部在辦理年度中央與地方財政結算時如數扣繳。
各地區人民政府在安排需要承擔還款責任的項目時,要綜合考慮各市縣、部門和單位的償債能力,控制債務違約風險;要提前做好還本付息資金籌措工作,督促各市縣、部門和單位切實履行還款責任,積極落實還款資金來源。
承擔還款責任的市縣、部門和單位要積極籌措資金,按時足額償還債券本金和利息。
由現行國債發行
渠道代理髮行
財政部還表示,此次允許地方政府發債在操作方式上與上一輪代地方舉債方式不同。1998年~2004年,中央政府代地方政府舉債並轉貸地方用於國家確定項目的建設。由於國債轉貸地方是中央發債,地方使用,因此,轉貸資金既不在中央預算中反映,也不在地方預算中反映,不利於監督。同時,由於舉借債務與資金使用主體脫節,責權不清,增加了中央財政負擔和風險。
仍採取中央代理方式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説,此次由省級政府在國務院核準的額度內,提請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查批准發行一定數量的地方政府債券,籌措的資金納入政府本級預算管理,有利於依法規範解決上述問題。
這位負責人還指出,此次之所以仍採取中央代理方式,主要是由於我國制定統一的地方政府債券管理制度框架尚需時日,為此,國務院決定,2009年地方政府債券由財政部通過現行國債發行渠道代理髮行。
責編:谷立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