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俊吉 作者文集
所謂低保,保障的應該是我們社會中那些生活困難的特殊群體,然而,這樣的福利卻成了一些蛀蟲眼中的大餐。重慶城口縣人事局副局長的夫人冉某吃3份低保,按月領取540元近日被曝光,重慶市民政局聞訊責令糾正。我們不禁要問,到底是我們的社會保障體系出了問題,還是監督機制和監管部門出了漏洞呢?
按我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的規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按照當地維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費用,並適當考慮水電燃煤(燃氣)費用以及未成年人的義務教育費用確定。一般來説,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員主要包括以下三類人員:(一)、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期贍養或撫養和享受定期定量救濟的居民區;(二)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救濟兩年期滿仍未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三)在職人員和下崗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基本生活費後以及退休人員領取退休金後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於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從本案來看,冉某顯然不符合申領低保的條件,“城口縣巴山鎮民政辦周主任表示,當地窮,沒辦法發放敬老院工作人員工資,就‘變通’處理,虛報了3個人的名字,通過社區、鎮、縣審批,最後將每月540元低保金抵作工資發給冉某。”作為人事局副局長的馬某對此怎能一無所知?其説辭哪能站得住腳?這也讓筆者想起果戈理的代表作《死魂靈》,文章説的就是這種通過投機鑽營、巧立名目騙取國家財産的勾當。
國家實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為了保障包括企業職工和失業、退休人員在內的所有城鎮貧困居民的基本生活,這是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兜底”線和最後一道安全網。如今,在某些人眼中,這道“安全網”卻成了“大蛋糕”,變著花樣要分上一塊,哪怕不能直接從中撈到好處,也要使之成為謀利的工具,而“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的思想也助長了個別領導幹部以權謀私的囂張氣焰,於是,人事局副局長夫人一人吃三份低保的醜劇就這樣上演了。
要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不僅需要促進社會保障體系的進一步完善,還需要相關領導幹部秉公辦事,本著“權為民所用”的態度貫徹落實好國家的政策,同時加強群眾監督,監管部門要對此類事件及時嚴肅處理,將那些沒露頭的蛀蟲扼殺在搖籃中。並且,主管部門要對已經申請低保的人員定期進行排查,及時清除不符合條件者,保證真正生活困難的群眾能分享到改革發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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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金文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