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一直關注的燃油費改稅,在這個冬天可能“千呼萬喚始出來”。年底會否如期推出尚是未知數。但不管如何,燃油費改稅能突進到如此地步,還是出乎很多人的意料。
此時,最值得關心的無疑就是燃油稅的稅率問題。專家表示,“根據目前的燃油價格,在取消養路費的基礎上,燃油稅稅率不低於50%才能夠達到最初的目的。不知,這裡的“目的”到底是指什麼?
就一般民眾而言,一再呼籲費改稅,其目的不外乎兩點,其一,是為民生故,減少用車支出;其二,是為環保故,是為節能減排。如果燃油稅率高於50%,那麼民生意義上的減少用車支出,將無從體現。從環保角度講,當然油價越高,越利於節能,但這裡也要考慮到其中的平衡點問題。一個可供借鑒的他山之石是,美國燃油稅為30%。如果參照這一標準,既能有效保證用車支出不增加,而且還具有環保意義。因為與原來相比,30%的漲幅絕不能算小,同樣會對社會形成引導作用。
專家稱,較低的稅率下,“作為道路維護者的交通部門因此減少了養路費收入,將會背上沉重的包袱,所以30%的燃油稅稅率並不可行”。這裡,讓人不解的是,過去不肯費改稅是為了收費部門,現在費改稅還是為了收費部門,難道“最初的目的”只是為了個別部門個別人的利益嗎?
此時此際,回顧燃油費改稅的歷程,我們應該承認一點,這其中民意發揮了積極作用,可以説,沒有民意的推動,燃油費改稅不會走到這一步。民意作用於斯,還應繼續在燃油稅率等問題上充分發揮作用。應該考慮把費改稅的方案及時向社會公佈,充分徵詢民眾意見,汲取民間智慧。在此基礎上,再次尋求公權與民意的有機契合。
燃油費改稅應該先過民意關,這一點,新醫改方案已經作出了榜樣。或許,這應該成為一項制度,任何一項有關國計民生的政策出臺,都應該先經過民意淬煉,這樣,才能確保決策的科學性,並取得最大層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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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