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反壟斷法正式實施22天后,商務部公佈了經國務院批准的新“三定方案”,國家反壟斷局也隨之成立。
至此,《反壟斷法》的3個共同執法部門───商務部(反壟斷局)、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司)、國家工商總局(反壟斷與不正當競爭執法局)都完成了機構設置。
業內人士表示,反壟斷的“三駕馬車”並駕齊驅的組織格局已經成形,這為我國破除市場壟斷行為、維護市場公平競爭、完善市場經濟建設提供了重要的執法保障。
新增反壟斷局
在這次的方案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新成立的反壟斷局。根據方案,商務部內設28個司局,包括新成立的反壟斷局和市場秩序司。
商務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我國在此前沒有常設的反壟斷調查執法機構。
商務部于2004年在條法司內設立了反壟斷調查辦公室,負責有關反壟斷的立法、調查等工作,2006年公佈《關於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的規定》,2007年公佈《關於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的申報指南》,這為基於《反壟斷法》的執法奠定了基礎,提供了經驗。
根據方案規定,反壟斷局的職能是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指導中國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以及開展多雙邊競爭政策國際交流與合作。此外,還將承擔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此前,商務部相關人士曾透露,反壟斷調查辦公室則負責經營者集中行為的反壟斷審查工作,即企業並購、企業集中,具體來説就是集中的程度,集中對競爭的利弊等。
外資並購審核權集中到商務部
“經營者集中”一直是反壟斷法中普遍被關注的問題。美國眾達律師事務所北京代表處日前表示,已經接到了幾十個和中國《反壟斷法》相關的案子。據了解,這些案例都來自跨國公司,關心的問題都是中國《反壟斷法》中“經營者集中”的相關規定。
雖然反壟斷法已經正式實施了20多天,但是,在記者採訪的過程中,仍然有很多企業對於何種行為才會構成經營者集中表示不了解。《反壟斷法》起草組成員黃勇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反壟斷對於集中有一個判斷標準。這個標準並不單純依照市場份額,還應該包括進入市場的難易程度,技術障礙等其他一些因素。
此外,記者了解到,自8月1日起,對外資並購“經營者集中”這一項內容的審查權力將由“反壟斷調查局”獨立履行。外資並購審核權就集中到了商務部,發改委將不再參與。而此前,由商務部與國家工商總局共同審核外資並購案的情況已經持續了5年。在國際反壟斷領域中,由兩個甚至更多同級部門共同對並購申請的“經營者集中”進行審核,只有中國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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