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葉勇
記者8月5日從國家發改委獲悉,産業投資基金試點工作指導小組(以下簡稱指導小組)日前召開第五次工作會議。會議主要傳達國務院對下一步産業投資基金試點工作的指示,研究起草《産業投資基金管理辦法》有關事宜。
會議明確了《管理辦法》制訂的總體原則和五個要點。同意管理辦法起草要堅持“政府宏觀指導和商業化運作相結合”、“適度監管和鼓勵創新相結合”的原則。一是重在明確“設立條件”、“運作規則”;二是簡化和規範“管理程序”;三是建立合格投資人和合格管理人的制度;四是發揮行業自律組織和社會監督的作用;五是提出行業發展的配套政策。
主要負責部門發改委財金司一位官員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目前還不好説有具體時間表。他認為,目前産業基金和股權基金在概念區分也並不清楚,需要進一步加以明確。
會議明確下一階段工作重點:一是認真做好産業投資基金試點經驗教訓的總結,為制訂《管理辦法》和新基金的設立提供參考;二是各部門儘快確定參與《管理辦法》起草小組成員名單;三是進一步厘清産業基金的投資運作模式、産業基金和股權基金的概念和內涵等問題。
發改委研究院一位專家對本報記者表示,産業投資基金其實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一種,區別在於有特定私募對象和特定産業投向。産業投資基金相關管理辦法上世紀90年代後期以來就在研究,到現在已經大約12年了,幾經波折卻仍未出臺。由於適應新的形勢的發展,再加上渤海基金等多個試點倒逼法規加快出臺,這次不但要求緊迫,且直接出臺《産業投資基金管理辦法》,不再冠以《産業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或者《産業投資基金試點管理辦法》的名稱。
責編:韓文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