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重慶7月20日電(記者程正軍)現在車主的保險意識越來越強,一般都會投保車險。但是,重慶保險專家提醒,消費者在購買車險時,應仔細閱讀車險條款和相關規定,切忌出現以下四種情況。
一忌:不足額投保。“有的車主為了省保費,不足額投保。如此,投保人可以節省一點保費,但如果發生事故造成車輛損毀,將得不到足額賠付。”重慶保險專家説,對於車險,足額投保即可,即車輛實際價值多少就投保多少。
二忌:超額投保。“與不足額投保相反,有的人手中明明是一輛低檔車,市場價值低於10萬元,卻自作主張超額投保,非把保額定在20萬元,錯誤地認為多花點錢就可以在車輛出事時‘高額索賠’,實際上這是一廂情願。”重慶保險專家説,在出險車輛定損時,保險公司嚴格按照出險車輛的實際損失確定賠付金額,如果車輛的實際價值只有10萬元,保險公司的最高賠付也就不會超過10萬元。
三忌:重復投保。重慶保險專家説,我國保險法規定,重復保險的保險金額總和超過保險價值的,各保險人的賠償金額的總和不得超過保險價值。因此,車主多買幾份保險也不會得到超價值賠款。
四忌:投保險種不全面。重慶保險專家説,汽車保險包括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和全車盜搶險等三類主險,還有劃痕險、車上責任險、車輛停駛險、不計免賠險、無過失責任險、自燃損失險、玻璃單獨破碎險等一批附加險種,各險種承擔的責任範圍不可替代。因此,消費者在選擇車險險種時應該考慮週全,既不能為了省錢少保,也不能不加分析盲目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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