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廣州4月22日專電(記者楊霞)退休後隨子女到異地居住的醫保參保人,今後買藥和看門診時,無需再返回原地“刷”醫保卡了。廣東省21日公佈的一項通知,表明在醫保個人賬戶轉移方面實現了新突破。
經廣東省人民政府同意,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聯合發出《關於加強和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這是廣東省首次就特殊情況下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存儲額處理辦法,進行統一的細化規定。
一直以來,城鎮職工在退休後,如果離開原來醫保參保地到異地去居住,住院時可到挂鉤醫院就醫,結算後回原地報銷。但是,個人賬戶不能跟個人走,不能在異地“刷卡”買藥、看門診。因此,他們在遇到小病小痛時,總會感覺到極大的不方便。
按廣東省新出臺的辦法,易地安置的退休人員,其個人賬戶資金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定期支付給本人。這就意味著,異地安置退休人員個人賬戶的資金將“跟著人走”,而不用回原地才能“刷卡”買藥和看門診了。
另外,職工因調動或其他原因離開本統籌地區的,終結醫療保險關係時,其個人賬戶存儲額退還給參保人。由此,過去在職職工醫保個人賬戶資金一般不能帶走的難題也將獲得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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