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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放假遇公休日不再另補 上班沒有加班費

 

CCTV.com  2008年04月23日 07:04  來源:北京晨報  
[內容速覽]  記者獲悉,團中央正在收集關於“青年節”放假的不同公眾聲音,將在近期通過媒體發表説明。根據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和原勞動保障部《關於部分公民放假有關工資問題的函》規定,婦女節、青年節、兒童節、建軍節都屬於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

  “五四”放假年齡上限引爭議

  今年首次規定年齡上限 團中央稱近期將作説明

  5月4日中國青年節的半天假適用人群今年首次規定年齡上限──28周歲。這一消息發佈後,公眾討論熱烈,不少人提出了“難道28歲以上就不是青年”的質疑。團中央有關負責人昨天表示,已在調查、蒐集公眾反饋,將在近期對爭議作出説明。

  網民:28周歲年齡上限無依據

  團中央昨天發佈消息,經國務院法制辦同意,“青年節”放假適用人群為14至28周歲的青年。由此計算,全國有3億多青年每年5月4日可享受半天假期。該消息發佈後,引發了一些公眾爭議,其中,“28周歲”的年齡上限成為一個爭議焦點。

  不少網民表示,將14至28周歲劃為青年沒有依據,“難道29歲就不是青年了?”有網民還指出,中國青年五四獎章頒發對象就是“14周歲至40周歲的中國青年”。對此,團中央權益部法制處有關負責人昨天表示,今年首次明確了放假群體是14至28周歲,但並非等於把“青年”定義在了這個年齡段內。最初國務院的放假辦法在“青年節”上的放假設置主要就是針對青年學生,放假的動因也是讓青年有時間參加當天的集體青年活動,度過這一有歷史傳承的紀念性節日。因此,目前所做的年齡界定也更偏于學習階段的青年。

  記者獲悉,團中央正在收集關於“青年節”放假的不同公眾聲音,將在近期通過媒體發表説明。

  規定:遇公休日不另補半日假

  記者了解到,根據國務院公佈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規定,由於青年節和3月8日婦女節等節日性質相同,都屬於針對部分群體的節日,因此,如果當年5月4日趕上週六、週日的公休日,將不另補假期。

  今年5月4日剛好是週日,但巧的是,根據剛剛發佈的“五一”放假規定,5月4日公休日調至5月2日(星期五),5月4日仍是上班日。因此,符合條件的青年可以在當天享受半日假期。團中央有關負責人表示,上午還是下午放假並未作硬性規定,由各單位視情況而定。(晨報記者 王海亮)

  勞動部門

  青年節上班不享受加班費

  “婦女節、青年節屬於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按規定用人單位無須支付加班費。”昨天,勞動保障部門相關人士向記者表示,只有在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勞動者加班才享受加班費待遇。

  根據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和原勞動保障部《關於部分公民放假有關工資問題的函》規定,婦女節、青年節、兒童節、建軍節都屬於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

  該人士進一步解釋説,根據國務院日前的通知,今年的青年節屬於“五一”假期的調休──將5月4日(星期日)公休日調至5月2日(星期五),因此青年節應視為正常工作日,即使職工上班,也不能夠按照“休息日”的辦法領取加班費。晨報記者 姜葳

  律師説法

  青年節加班 企業應安排調休

  北京義聯勞動法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黃樂平向記者確認,法律賦予了部分勞動者在婦女節、青年節享受休假的權利,但和全體公民的節假日不完全等同,是本著一種“關愛,而非強制”的原則。這部分勞動者在相應節日擁有“不上班”的權利,如果需要正常加班,單位有義務為勞動者安排調休或給予補償,補償的標準以額外支付半天的正常工資為宜。雖然法律沒有強制規定,但從企業文化角度來説,企業應該尊重和保障勞動者的權益,以提高勞動者的歸屬感。從目前的法律規定來看,如果用人單位不給勞動者青年節休假,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單位的違法行為,但是目前還缺乏相應處罰的強制性規定。

責編:李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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