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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詐騙專家:回撥電話“吸費”詐騙確實存在

 

CCTV.com  2008年04月21日 11:21  來源:人民網-《市場報》  
[內容速覽]  ”  金警官是北京市公安局刑偵總隊的一名反詐騙專家,近年來一直從事網絡詐騙、手機短信詐騙的案件偵破工作。據推測,電話吸費詐騙的嫌疑人團夥和窩點集中在南方一些城市,非法號碼大多以“15”開頭居多。

  反詐騙專家:

  回撥電話“吸費”

  詐騙確實存在

  針對工業和信息化部相關負責人16日“高額吸費不大可能”的説法,北京市公安局刑偵總隊反詐騙專家金警官17日向媒體透露:“工業和信息化部對65個吸費號碼的回撥測試所得出的結論並不科學,‘高額吸費’詐騙確實存在。”

  金警官是北京市公安局刑偵總隊的一名反詐騙專家,近年來一直從事網絡詐騙、手機短信詐騙的案件偵破工作。金警官説,今年1月份和2月份,也就是春節前後一段時間裏,北京市處在“吸費”詐騙的高峰期。刑偵總隊接到過多起市民報案。回撥的電話不是被轉接到國外,就是被轉接到聲訊臺,從而被收取高額話費。據目前掌握的情況看,後付費電話,機主回撥後,通常要支付200元左右的話費;充值卡付費,機主已存的話費將全部被“吸”走。一名警察在調查此類案件過程中,就被“吸”走200元。

  據推測,電話吸費詐騙的嫌疑人團夥和窩點集中在南方一些城市,非法號碼大多以“15”開頭居多。此類詐騙報案在2月以後大幅減少。(北晨)

  移動消費者被“響一聲”電話敲詐應是不爭的事實,只要到公眾中進行調查,只要到媒體報道過的有名有姓的人當中去落實,就能水落石出。

  移動公司作為國有企業,不僅僅只是追求利潤的最大化,更應該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如果對騙子公司睜一眼閉一眼,或者只要能給部門帶來利潤,什麼錢都敢賺,就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如果對消費者反映的問題避重就輕,就是不負責任,是對損害消費者利益的一種放任。

  ──編者

  山東惠民縣工商局

  依法清除垃圾短信

  山東省惠民縣工商局近日依法整治垃圾短信市場,有效凈化了短信市場經營秩序。

  該局以移動、網通、超市及手機專賣店等經營場所為重點區域,著重檢查經營業戶是否存在違法買賣短信群發器,是否買賣個人信息等內容。嚴厲打擊利用手機短信發佈虛假廣告、虛假宣傳、發佈封建迷信短信息和淫穢短信及低級趣味短信等行為,避免垃圾短信成為用戶手中的“垃圾桶”。自專項活動開展以來,檢查手機經營門店376戶,取締違規短信息237條,責令糾正違規行為9件,立案查處6件。(李偉剛)

責編:李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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