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行員“罷飛”説明了啥?
海航辭職飛行員有四人撤回辭職報告
“海航與飛行員的感情還沒有破裂”。在海南省高級法院的法庭上,海航代理人的答辯,為化解海航飛行員集體辭職事件埋下了伏筆。
日前,經海南省高級法院庭前調解,4名辭職飛行員就解除勞動合同一案與海航達成調解協議:飛行員撤回辭職報告,繼續履行與海航之間簽訂的勞動合同至法定退休年齡時終止,但這4名飛行員被海航租借給東星航空公司。
兩年前,李三軍等12名飛行員以海航嚴重侵犯其勞動休息權,沒有依法為其足額交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等理由提出辭職,歷經海南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海口市中院一審判決,飛行員與海航的勞動合同被解除,但每名飛行員需向海航賠償150萬至202萬元不等,飛行員和海航均不服,上訴至海南省高院。
海南省高院考慮到案件社會影響大,關係到飛行員隊伍的穩定及海航的正常運營,決定爭取調解結案。李三軍、熊衛國、趙安林、彭業明4名飛行員與海航達成了調解協議。
海南省高院認為,對於此前一直被熱炒的辭職潮來説,調解結案是一種解決問題的參考模式。另外,海航其他辭職的飛行員也要考慮調解結案。
而其他辭職的飛行員告訴記者説,“我既然選擇離開海航,就不會接受這樣的調解,哪怕不當飛行員也要走下去,我相信法律會給我一個公道的。”
“海航就是想不讓一個飛行員辭職成功。”海南省政府一位官員告訴記者説,“為此,海航制定了一系列應對措施。譬如,辭職風波發生後,對機長每月增加工資1萬元,其他飛行人員3000元。凡是撤銷辭職報告歸隊的飛行員,適用同樣的待遇。”(《方圓法治》記者韋洪乾 馮建紅)
責編:龐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