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證監會《關於基金投資非公開發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證券有關問題的通知》第八條規定,“基金管理公司應根據公司凈資本規模,以及不同基金的投資風格和流動性特點,兼顧基金投資的安全性、流動性和收益性,合理控制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的比例。 ”
有基金持有人以此規定要求基金公司對定向增發深度被套負責。“既然監管層都要求基金公司兼顧基金投資的安全性和收益性,那麼參與天音控股定向增發8個月虧損56.2%,基金投資的安全性和收益性何在?”
據悉,基金投資天音控股等股票的表現遠大於同期指數的跌幅,基金參與天音控股至今,上證指數和滬深300指數只下跌了25.8%和23.4%。自從基金參與定向增發之後,天音控股僅上漲了3天,在8月10日達到40.18元之後,就一路下跌到今年4月3日的13.1元,參與定向增發的基金只能“眼睜睜”看著股票下跌,無法賣出兌現收益或止損。
面對投資者的要求,基金公司有關人士表示,定向增發投資出現的浮動虧損是正常投資導致的,基金投資其他股票的虧損幅度也有不少超過50%,甚至超過60%和70%的,基金公司不應該對這些浮動虧損負責。
銀河證券基金研究員馬永諳認為,基金投資股票的損失分為系統性風險所致還是非系統性風險所致(包括流動性風險),在基金投資天音控股等股票定向增發深度被套中,暫時無法去量化是哪種風險導致的損失。
基金公司普遍認為,如果把定向增發所産生的虧損全部由基金公司承擔,那就相當於要求基金公司為某某股票保底,這樣只能導致基金公司更加謹慎,面對非常不確定的市場環境甚至需要完全退出定向增發。(三石)
責編:韓文燕